v_出租车广告发布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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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LED屏广告发布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就本广告发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广告位基本情况:
1、广告位位置:出租车LED广告显示屏;
2、广告位数量:1068台出租车LED广告显示屏,广告信息时间12秒/条,循环播放不低于300次/天/车/条。
3、广告的使用性质:企业形象及产品宣传广告
第二条 发布期限:
该广告位广告发布期限为1个月(赠送7日)
合同期满,甲方如需继续使用广告位,应在发布期限届满前[7]日内向乙方提出要求;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该处广告位的优先发布使用权。
第三条 合同总额和付款方式:
1、广告发布费总金额(含税,科目为:广告费)共计人民币: 20000.00 元(大写:贰万元整),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且首次广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 10000.00 元(大写:壹万元整);余款在本合同到期后一个月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2、上述费用包括乙方对该广告位的建造、报建、年审、一次制作、发布、维护、维修、拆除、电费等乙方为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其他全部费用。
3、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交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入账。
4、乙方保证在2015年7月15日前完成广告位审批并完成广告设备安装。如乙方逾期超过15天的,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全部已付首付款。
5、若根据本合同约定乙方应当支付违约金和/或承担赔偿责任,则甲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付款中直接扣除相应金额。
第四条 双方责权:
(一)甲方责任:
1、于广告安装前[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广告样片,并保证所发布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
2、组织对乙方完工后的广告进行验收,如甲方认为乙方交付的成果未达到要求的,可通知乙方修改。乙方需按照甲方要求进行修改,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或者费用的增加由乙方负责。
3、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费用。
4、广告发布期间,甲方有权监测乙方广告发布的情况。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按期提交监测报告。
5、本合同项下广告的所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和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二)乙方责任:
1、保证具有完成本合同项下委托事项所需的合法资格,保证在广告安装前[2]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有关的广告位使用及广告发布审批手续。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对甲方所发布广告内容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验。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修改广告样片;自收到甲方的广告样片后[2]个工作日内未出具修改意见的,视为同意发布。
3、承担广告的建造、报建、年审、一次制作、发布、维护、维修、拆除、电费等等一切费用,施工安装时必须委托有合法施工资质的单位安全施工,如在安装及使用过程中发生事故导致人身、财产损失的,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4、负责广告LED电子屏的维修和保养工作,如出现设备损毁或甲方广告画面破损,乙方应于三天内修复。
5、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广告制作、安装要求和发布期限制作、安装广告。
第五条 保密
乙方及其雇员对甲方所提供的所有资料以及在本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所接触到的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客户信息等资料和信息(统称“保密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不得将保密资料的部分或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事项以外的其他用途。乙方有义务对保密资料采取不低于对其本身商业秘密所采取的保护手段予以保护。乙方可仅为本合同目的向其确有知悉必要的雇员披露保密资料,但同时须指示其雇员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因广告画面或设施出现故障或破损乙方未能在三日内及时维护、修缮的,每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元/车,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
3、广告发布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广告位,或者擅自拆除、改建、加建、遮挡本合同项下广告的任何部分。否则,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款项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加倍计付利息,同时赔偿甲方的相应损失。
第七条 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本合同各方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
2、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时,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2 ]日内通知另一方,并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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