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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中铅 - 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doc

发布:2017-08-07约2.09千字共4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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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中铅、砷含量的检测 测量审核作业指导书 各参加实验室: 本次测量审核,贵实验室代码为: 。 本次测量审核的相关信息和要求如下: 一、样品 1、本次测量审核有1个霜类化妆品样品,样品约50克,采用塑料瓶封装。样品编号为: 。 2、各参加实验室在收到样品时,应首先对样品是否完好进行确认,同时将确认信息填写在“被测物品接收状态确认表”中尽快传真或电子邮件回复实施机构。 二、检测 1、测量审核要求实验室按照日常检测程序和方法检测样品中铅、砷的含量。检验方法可选用卫生部《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第三部分(三、四)、GB/T 7917.2-1987《化妆品卫生化学标准检验方法 砷》和GB/T 7917.3-1987《化妆品卫生化学标准检验方法 铅》等。如实验室采用非标准方法,需对检验方法进行描述。 2、检测结果等相关信息填写在《化妆品中铅、砷含量的检测结果报告单》中,检测结果保留3位有效数字,单位为mg/kg。 三、结果反馈 请各参加实验室于 年 月 日前,将化妆品中铅、砷含量的检测结果报告单(原件)及相关原始记录(复印件)特快专递到实施机构。未按时提交结果报告单的实验室,其结果将不作评价。时间以寄出邮戳为准。 四、联系方式: 参加测量审核的实验室如有疑问可与实施机构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实施机构: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76号,510300 联 系 人:罗建波 刘礼平 联系电话/传真:020E—mail:zhikong@ 五、其它事宜 本文内容及附件表格可从我中心网站下载。网址:/实验室质量管理/质量管理工作信息与交流。 六、附件 1、被测物品接收状态确认表 2、化妆品中铅、砷含量的检测结果报告单 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一○年九月十六日 被测物品接收状态确认表 编号:ZQ - 测量审核名称 化妆品中铅、砷含量的检测 组 织 机 构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发 送 机 构 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电 话 / 传 真 020020联 系 人 罗建波/刘礼平 发 送 日 期 年 月 日 运输单据号码 发 送 状 态 完好 ( 不完好 □ 发送人签名 接收实验室名称及代码: 联系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传真: 联系人: 接收人签名: 接收时间: 接收时,被测物品状态是否良好: 是 □ 否 □ 注:1、如需要,对接收状态的详细说明: 2、如果接收实验室地址与报名表一致,此处可以省略 备注:请各实验室将填好的表格传真或电子邮件回复实施机构。 化妆品中铅、砷含量的检测结果报告单 项目名称 化妆品中铅、砷含量的检测测量审核 实验室名称及代码 检验方法 (依据方法标准名称及编号并在括号中注明具体方法) 铅: 砷: 如,铅:卫生部《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测定条件 项目 铅 砷 仪器型号及名称 仪器设备编号 样品前处理方法 (在方法前名称) □湿式消解法;□微波消解法; □浸提法;□其他(请注明: )。 □湿式消解法;□干灰化法; □微波消解法;□其他(请注明: )。 测试结果(mg/kg) 项目 样品名称 铅 砷 样品C 平行1: 平行1: 平行2: 平行2: 检验人员 测试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附原始记录共 页 测试中遇到的问题或异常现象及其他说明 (可另附页) 备注 1、测定结果保留三位有效数字,单位为mg/kg; 2、请使用电脑打印填写本表,为便于内容描述,请自行调整上述表格大小; 3、如采用非参考方法,请在其他说明中详细说明(可另附页); 4、测试完成后请于收样后三个星期内将结果报告单(原件)和检测原始数据(复印件)等信息特快专寄至实施机构,时间以寄出邮戳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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