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TS-265-4-2017长江口深水航道疏浚工程质量检验标准.docx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JTS265-4—2017
长江口深水航道疏浚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StandardofQualityInspectionforDredgingWorksinthe
YangtzeEstuaryDeepwaterChannel
2017-12-29发布2018-01-01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长江口深水航道疏浚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JTS265—4—2017
主编单位:交通运输部长江口航道管理局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施行日期:2018年1月1日
2017·北京
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长江口深水
航道疏浚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JTS265—4—2017)的公告
2017年第68号
现将修订后的《长江口深水航道疏浚工程质量检验标准》(以下简称《标准》)予以发布。本《标准》为强制性行业标准,编号为JTS265—4—2017,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长江口深水航道疏浚工程质量检验标准》(交通运输部2011年第12号公告发布)
同时废止。
本《标准》第4.2.1条中的黑体字部分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交通运输部水运局负责管理和解释。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2017年12月29日
修订说明
修订说明
本标准是根据《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关于签订2017年度水运工程标准新列项目合同的通知》(水运技术函〔2017〕98号)要求,由交通运输部水运局组织交通运输部长江口航道管理局等有关单位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专项标准《长江口深水航道疏浚工程
质量检验标准》进行了修订。
《长江口深水航道疏浚工程质量检验标准》发布以来,较好地指导了深水航道维护的质量管理。实践过程中,在质量检验方法、航道水深考核测量频次等方面积累了新经验,
因此对原《长江口深水航道疏浚工程质量检验标准》进行修订。
本标准共分5章5个附录,并附条文说明,主要包括基建性疏浚工程和维护性疏浚工
程的质量检验等技术内容。
本标准的第4.2.1条中的黑体字部分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次修订主要内容为维护性疏浚工程质量检验方法的调整、航道水深考核测量频次的调整等,涉及原标准的第5.1.3条、第5.1.4条、第5.2.1条、第5.2.2条、第5.2.4条、
附录C的表C.2.1-5和表C.2.1-6。
本次修订的主编单位为交通运输部长江口航道管理局,参编单位为长江航运发展研究中心、中港疏浚有限公司、中交上海航道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和上海河口海岸科学
研究中心。
编制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专项标准
《长江口深水航道疏浚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编制说明
2010年3月长江口12.5m深水航道进入试通航期。十多年来的工程建设经验表明,长江口深水航道治理工程基建性和维护性疏浚工程量巨大,且工程所在的长江口南港北槽流场、水沙条件、地形变化和航道回淤规律十分复杂,《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257—2008)不能完全适用于本工程。因此,交通运输部水运局组织编制了《长江口
深水航道疏浚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本标准是在2003年12月交通部发布实施的《长江口深水航道治理工程疏浚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基础上,吸取长江口深水航道治理工程疏浚工程质量管理的经验,依据《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257—2008)编制而成。主要包括基建性疏浚工程和维护
性疏浚工程的质量检验等技术内容。
本标准的主编单位为交通运输部长江口航道管理局,参加单位为上海港建设工程安
全质量监督站、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和中交上海航道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标准的第4.2.1条中的黑体字部分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目次
目次
1总则 (1)
2术语 (2)
3基本规定 (3)
4基建性疏浚工程 (4)
4.1一般规定 (4)
4.2质量检验 (4)
5维护性疏浚工程 (5)
5.1一般规定 (5)
5.2质量检验 (5)
附录A长江口深水航道疏浚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7)
附录B长江口深水航道疏浚工程质量检验记录 (8)
附录C长江口深水航道疏浚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及检验资料的基本要求 (10)
附录D长江口深水航道疏浚工程质量检验测量要求 (17)
附录E本标准用词说明 (18)
附加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