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 214.8-2004常住人口管理信息规范 第8部分:居民身份证有效期限.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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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35 240.99
A 90
中华人 民共和 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GA 214.8-2004
常住人口管理信息规范
第8部分:居民身份证有效期限
Specificationforresidentpopulationmanagementinformation-
Part8:Validlimitationforcitizenidentificationcard
2004-01-10发布 2004-01-10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发 布 又7
GA 214.8- 2004
月0 吕
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GA214((常住人口管理信息规范》分为十五个部分:
— 第 1部分:基本数据项;
— 第2部分:户籍管理信息数据项;
— 第3部分:居民身份证管理信息数据项;
— 第4部分:居民身份证受理号;
— 第5部分:居民身份证申领原因代码;
— 第6部分:居民身份证制证类型代码;
— 第7部分:居民身份证领证方式代码;
— 第8部分:居民身份证有效期限;
— 第9部分:居民身份证审核结果代码;
— 第 10部分:居民身份证制证信息错误类别代码;
— 第 11部分:常住人口信息交换数据包编号;
— 第 12部分:宗教信仰代码;
— 第 13部分:变更更正类别代码;
— 第 14部分:居民身份证制作信息数据交换格式;
— 第 15部分:户籍管理信息数据交换格式。
本部分为GA214的第8部分。
本部分由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提出。
本部分由公安部计算机与信息处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公安部治安管理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仇保利、刘欣、唐玉建、张若峰。
本部分由公安部治安管理局负责解释
GA 214.8-2004
常住人口管理信息规范
第8部分 :居民身份证有效期限
范 围
本部分规定了居民身份证有效期限的起始日期和截止日期的确定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各级公安机关的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
2 居 民身份证有效期起始 日期
指公安机关签发居 民身份证 的 日期 。
居 民身份证 有效期截止 日期
3.1 未满16周岁的公民申领的居民身份证,有效期为5年。
例:某公民出生日期为 1993年 12月 12日,居民身份证的签发日期为2004年3月27日,该居民身
份证的有效期限应为:2004.3.27-2009.3.27,
3.2 年满 16周岁至25周岁的公民申领的居民身份证,有效期为 10年。
例:某公民出生日期为 1981年 12月 12日,居民身份证的签发日期为2004年3月27日,该居民身
份证的有效期限应为:2004.3.27-2014.3.27,
3.3 年满26周岁至45周岁的公民申领的身份证,有效期为20年。
例 :某公民出生日期为 1973年 12月 12日,居民身份证的签发日期为2004年3月27日,该居民身
份证的有效期限应为:2004.3.27-2024.3.27,
3.4 年满46周岁的公民申领的居民身份证,有效期为长期。
例:某公民出生日期为 1953年 12月 12日,居民身份证的签发日期为2004年3月27日,该居民身
份证的有效期限应为:2004.3.27一长期。
4 特殊 日期 的确定
4.1 公民出生 日期为闰年2月29日的,在计算周岁时,遇到非闰年以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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