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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doc

发布:2017-08-10约字共7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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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普及性材料 一挑战杯发展历史 1.参赛作品必须是距竞赛终审决赛前两年内(2011年7月1日前)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和社会实践活动成果。“距竞赛终审决赛申报日以前两年内完成”是指作品完成最后工作的时间距决赛终审不到两年,而非在两年内完成全部工作。以下四类作品不得申报(如有违反取消参赛资格): A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 B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 C国际竞赛上获奖的作品 D获国家级奖励成果(含“挑战杯”竞赛主办单位参与组织的其他全国性竞赛获奖作品) 2.以下研究均涉及到敏感对象,参赛作品涉及下列内容时,必须由申报者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 A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院所开具证明; B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 C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鉴定证明; D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有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 E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须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 3.参赛作品可以邀请相关的老师作为指导人,申报时须说明指导老师的姓名及职称。 4.发明制作类作品申报时必须附有研究报告,并提供图表、曲线、实验数据、原理结构图、外观图(照片)。鉴定证书和应用证书也可一同附上。 有关资料必须是中文(发表作品为外文或少数民族文字者,必须附有汉语文本),以小四号宋体字打印在A4纸上(文章版面尺寸14.5×22cm,建议双面打印)。 自然科学及社会人文社会科学类参赛作品,每篇论文正文控制在8000字以内,每份社会调查报告在15000字以内。 五、作品申报 1.作品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两类。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两人;凡作者超过三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三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均为学生。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至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类进行评审。学校教职员工不得以作者的身份参赛,但可以作为指导老师。 每队限报一件作品。一位参赛者所在的队伍小于等于两队,并不得同时担任一队以上负责人。参赛作品若有指导教师(或教研组)推荐,须在报名表上注明指导老师相关资料。 2.报名表请填写清晰,联系方式应有效、常用。 3.日后有关文件(如获奖证书等)以报名表登记的人员及其姓名为准。报名登记截止后到比赛过程中,原则上不能随意更换作者,除非有合理的理由,经组委会批准后方可更换作者。 4.校内赛结束后,被推荐进入省级赛、全国赛的队伍如有人员变更,请于省级赛、全国赛开始前提交新的报名表。每期比赛期间不应有人员变动。 5.如参赛团队出现违规将被视为故意作弊,取消其继续比赛和进行评奖的资格。 六、校内活动安排 1.校团委近期将组织进行项目调研、摸底、培育。 2.校团委将在近期推出校内科技学术作品竞赛活动,以推进参赛活动,遴选优秀项目。 3.有关参加省大赛以及全国大赛的日程、筛选办法将另行通知,希望有意参赛的同学能够提早做好准备。 4.整个活动过程中,请留意学校、团委网站上的信息更新以及相关通知的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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