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第二人民医院新增医用放射性同位素及射线-宜宾环境保护局.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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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新增医用放射性同位素及射线装置
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
在相关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以及环评单位、监测单位等各个部门的积极配合
下,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新增医用放射性同位素及射线装置应用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表(送审件)》的编制工作已基本完成。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
信息公开指南( 试行)》的规定,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送审件进行公
示,望广大公众提出宝贵意见,以便报告表的进一步完善及项目的顺利开展。
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于该公示发布日起,7 日内通过以下方式提出建议或意
见。
建设单位: 评价单位:
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 四川省辐射环境评价治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人:陈小姐
电话:0831-8252118 电话: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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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送审件)
项目名称: 新增医用放射性同位素及射线装置应用项目
建设单位: 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
编制日期:2014年1月
国家环境保护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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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
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
(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
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一一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一一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
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
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
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
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
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
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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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新增医用放射性同位素及射线装置应用项目
建设单位 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
法人代表 孙广运 联 系 人 杨琦
通讯地址 宜宾市北大街96号
联系电话 传 真 0831-8253864 邮政编码 644000
建设地点 总院:宜宾市北大街9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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