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协调发展的政策途径解析.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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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协调发展的政策途径The Policy Approach to Regional Coordination Development 陈建华 王国恩 1 引言 “区域”是指经济联系紧密、社会交流频繁的特定地域,是经济活动共同体。 它有地区、国家甚至洲际层次。本文所指的区域特指地区层次,如中国的珠江三角洲地区、长江三角洲地区等等。 城市基础不同,发展的内外条件也有差距,区域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水平不完全同步,从而产生了区域不平衡。 不同利益主体由于价值取向的差别,对不同事物甚至同一事物会作出不同的选择,会影响到区域采取的政策。利益的分化往往与总体利益难以达成一致,相互矛盾的行为普遍存在,这就要求政府必须根据区域总体利益进行调控,解决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中不相协调的问题和矛盾。 区域往往由许多城市组成,而一般城市由中心城区和腹地组成,腹地是指生产要素向中心城区集聚的空间范围,而不一定是城市行政管理范围。 区域协调是指以经济、社会、自然、资源等联系密切的区域为基础单元,以区域经济一体化为目标,构建城市间交流、合作和协商等的多层次平台,加强彼此协作、强化各自联系,做到统一规划、整体布局、设施共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调发展。 城市区域外部的协调包括水平方向的与其他城市区域的协调以及垂直方向的与上一级政府之间的协调。 城市区域内部的协调就是中心城市和它的郊区及边缘区发展意图取得一致,消除城市政府和郊区政府之间的矛盾和冲突,以实现城市区域的内部利益最大化。 2 区域协调的困境 2.1行政区经济利益博弈成为区域协调的障碍 博弈是决策主体之间相互作用的行为,决策主体的选择往往受到其它决策主体选择的影响,而且反过来影响其它主体选择。博弈行为可以成为非零和博弈(合作博弈)和零和博弈(非合作博弈)。 从博弈论观点来看,地区的发展总体上应是希望走向非零和博弈,使区域内的每一个个体都能有长足的发展。 在区域的政治经济生活中,任意两个城市政府A和B之间总是在某些问题上存在着合作的个体收益低于单方面不合作的个体收益、双方面合作总收益高于单方面合作、更高于双方面不合作总收益的格局。 自然倾向就是有着使本地利益最大化动机的地方政府有着强烈的动机去选择单方面不合作的策略,其结果就是各方面不合作的策略,城市政府最容易采取的也是最现实的策略就是退出博弈,实行地方保护主义,建设诸侯经济。 区域协调目标的实现,在城市政府单方面不合作的个体收益远大于各方合作个体收益利益博弈中,协调发展的难度是非常大的。 问题的本质与根源: 各级政府对下是负责协调利益的主体,对上则成为利益的追逐者,扮演着协调者和被协调者双重角色。行政区经济格局导致地方利益的固化,成为区域协调的制度性障碍。 2. 2城市蔓延,产业布局不合理 虽然规划都通过法定程序制定,上级政府也有权干涉,而各地在安排工业布局时,又主要考虑局部利益,往往形成工业区布局在自己下风向,而在相邻城市的上风向,或在自己的下游,但在相邻城市的上游的状况。 工业布局则出现了两个倾向:一是分散化,从大区域范围看,地方各自为政,集中度不够,缺乏必要的集聚经济效应;二是边缘化,各个城市为吸引毗邻城市的消费者,纷纷将工业布置在边缘地区,又造成区域内工业布局的不均衡。 虽然加快发展的思路并不与区域协调形成根本性对立,但却会对进行区域协调所遵循的原则和价值取向造成深刻影响。 区域资源的配置就很难完全遵循公平的原则。区域协调的结果可能导致资源和政策向效率更高的发达地区和中心城市进一步集中和倾斜,区域发展难以平衡。 2. 3 重大设施协调困难、重复建设严重 区域难以协调还表现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首先是选址困难,如果设施能促进经济发展,像机场、发电厂等就你争我夺;如果是垃圾转运站、填埋场和污水处理厂等设施选址颇伤脑筋。 其次是基础设施相互衔接困难,不同地区的公路、电力等设施布局存在不统一、不协调的矛盾,行政条块分割导致不同系统之间的矛盾也普遍存在。 3 区域协调的政策途径 3.1 建立有效的区域协调规划 我国区域层面的规划包括国土规划、区域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城镇群规划等,这些规划的范围大多与行政范围一致,内容各有不同,对于区域的协调发展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其中有重大影响的如珠江三角洲城镇群规划,江苏省的南京都市圈、浙江省的杭州湾城市群规划等等。 珠三角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2004-2020)主要内容包括确定城镇群发展的目标和发展规模,提出了城镇群空间发展战略和总体空间布局,对空间支撑体系(生态环境、人文环境、综合交通、区域市政公用设施)作出了系统规划,提出政策区划与空间管治措施,提出了空间协调规划和重大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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