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能源开发协议.doc
新能源汽车能源开发协议
合同编号:__________
甲方(以下简称“供能方”):
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以下简称“用能方”):
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定义及术语
1.1“新能源汽车”指的是使用电、氢或其他非传统能源作为动力源的汽车。
1.2“供能”指的是供能方向用能方提供新能源汽车所需能源的行为。
1.3“用能”指的是用能方使用供能方提供的新能源汽车能源的行为。
第二章合同目的
2.1本合同旨在规范供能方与用能方之间关于新能源汽车能源的提供和使用行为,保证双方合法权益。
第三章供能方的义务
3.1供能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能源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保证新能源汽车的正常使用。
3.1.1供能方提供的能源质量必须符合《新能源汽车能源质量标准》。
3.1.2供能方应定期检查和维护供能设备,保证供能设备正常运行。
3.2供能方应在约定的时间内向用能方提供能源,保证用能方的新能源汽车能源需求得到满足。
第四章用能方的义务
4.1用能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能源费用。
4.1.1用能方应在收到供能方提供的能源发票后15日内支付能源费用。
4.1.2用能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能源费用。
4.2用能方应合理使用能源,不得浪费。
第五章合同期限及终止
5.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
5.1.1本合同有效期满后,双方如需继续履行合同,应签订新的合同。
5.2在合同期限内,除非双方协商一致,否则任何一方不得提前终止合同。
5.2.1若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5.3合同终止后,双方应按照约定办理能源结算,结清能源费用。
5.3.1合同终止后,供能方应在15日内向用能方提供能源结算清单。
5.3.2用能方应在收到能源结算清单后15日内支付剩余能源费用。
第六章能源供应及服务标准
6.1供能方应按照以下标准提供能源服务:
6.1.1能源供应的稳定性:供能方应保证能源供应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不得因设备故障、人为因素等原因导致供能中断。
6.1.2能源供应的及时性:供能方应在用能方提出能源需求后,根据约定的时间及时提供能源。
6.1.3能源供应的安全性:供能方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保证供能过程的安全性,防止发生。
6.2供能方应提供以下服务:
6.2.1客户服务:供能方应设立客户服务部门,负责处理用能方的咨询、投诉和建议。
6.2.2技术支持:供能方应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帮助用能方解决使用能源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
第七章价格及调整机制
7.1能源价格由双方根据市场行情和成本等因素协商确定,并在合同中明确。
7.1.1双方应在合同生效前,就能源价格达成一致,并在合同中予以记录。
7.1.2能源价格的调整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双方应至少提前30日进行协商。
7.2若遇以下情况,供能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能源价格:
7.2.1国家能源政策调整导致成本变动。
7.2.2市场行情发生重大变化。
7.2.3双方协商一致的其他情况。
第八章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8.1供能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能源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不得提供劣质或不合格的能源。
8.1.1供能方应定期对能源质量进行检测,保证符合标准。
8.1.2供能方应提供能源质量检测报告,以备用能方查验。
8.2供能方应提供以下售后服务:
8.2.1能源供应故障的及时处理:供能方在接到用能方关于能源供应故障的通知后,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8.2.2退换服务:若用能方对供能方的服务不满意,供能方应提供退换服务。
第九章违约责任
9.1若供能方违反合同规定,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9.1.1供能方未按约定提供能源,导致用能方损失,应赔偿用能方因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9.1.2供能方提供的能源质量不符合标准,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9.2若用能方违反合同规定,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9.2.1用能方未按约定支付能源费用,应支付违约金,并承担供能方因此产生的额外费用。
9.2.2用能方未合理使用能源,造成资源浪费,应按实际浪费量支付赔偿金。
第十章争议解决
10.1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10.1.1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2双方同意,在争议解决期间,除争议部分外,合同的其余部分应继续履行。
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