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Q 1081-2010 煤层气地面开采防火防爆安全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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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75.160.10
D 20
备案号:29857—20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行业标准
AQ 1081—2010
煤层气地面开采防火防爆安全规程
Safety regulation for fire explosion prevention of
coalbed methane surface exploitation
2010-09-06 发布
2011-05-01 实施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
I
AQ 1081—2010
目 次
前言 Ⅱ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一般规定 1
4.1 一般管理要求 1
4.2 应急管理 2
5 井场布置与防火间距 2
5.1 井场布置原则 2
5.2 防火间距 2
6 钻井 3
6.1 钻井设备与设施 3
6.2 钻井施工 3
7 井下作业 4
7.1 井下作业地面设备 4
7.2 施工作业 4
8 排水采气 4
8.1 井场布置 4
8.2 采气井生产 5
8.3 采气井废弃 5
Ⅱ
AQ 1081—2010
前 言
本标准为强制性标准。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非煤矿山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联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政和、郭本广、王明寿、傅小康、李鸿飞。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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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Q 1081—2010
煤层气地面开采防火防爆安全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煤层气地面钻井、井下作业和排水采气防火防爆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未受煤炭采动影响的煤层气地面钻井、井下作业和排水采气。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7号2004年1月13日起施行)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煤层气 coalbed methan
本标准所称煤层气是指与煤炭共伴生、赋存于煤层及围岩中、以甲烷为主要成分的混合气体。
3.2
煤层气地面开采 coalbed methane surface exploitatior
指在未受煤炭采动影响的煤田区域地面抽采煤层气的作业活动。
3.3
工业动火 hotwork
在易燃易爆危险区域内和煤层气容器、管线、设备或盛装过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上,使用焊、割等工
具,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施工作业。
3.4
承包商 contractoi
由业主或者经营者雇佣完成某些工作或提供服务、物资或设备的个人、合作者、厂商或公司。
4 一般规定
4.1 一般管理要求
4.1.1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4.1.2 企业应依法达到安全生产条件,遵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立、健全安 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
4.1.3 按相应的规定和要求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采取纠正措施,并限期整改。
4.1.4 进行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普及安全生产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进行专业技术、技能培训和 应急培训;特种作业人员、高危险岗位、重要设备和设施的作业人员,应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和技能培训, 应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4.1.5 编制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和年度安全生产计划,按规定提取、使用满足安全生产需求的安全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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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4.1.6 开采作业项目工程设计、施工和工程监理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业主应对其安全生产 进行监督管理。
4.1.7 在开采作业项目投标时,业主应对承包商的资质进行审查;签约同时签订安全合同,明确安全生 产要求,在项目实施中对承包商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保证安全生产。
4.1.8 发生事故后,应按规定及时报告,并按程序进行调查和处理。
4.1.9 企业应根据本标准制定煤层气开采防火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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