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处方管理办法》.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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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 述《处方管理办法》 内容: (一)管理依据与要求 (二)药品的概念与管理 (三)处方、处方权与处方调剂资格 (四)监督管理 (五)法律责任 卫生部53令《处方管理办法》新特点 涉及处方类别: 普通、急诊、儿科处方 病区用药医嘱单 麻醉、一类、二类精神药品专用处方 涉及环节: 处方与处方权、处方调剂资格 监管与法律责任 卫生部53令《处方管理办法》新特点 宗旨: 规范处方管理 提高处方质量 促进合理用药 保障医疗安全 背景: 医药市场存在混乱无序,假劣药危害人民健康,不合理用药严重等现象。 (二) 药品的概念与管理 药 品 无药品批准文号的不得生产 药品批准文号类别: 国药准字H… 国药准字Z… 国药准字S… 国药准字B… 医院药品的配备 一、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本机构性质、功能、任务,制定药品处方集。 二、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处方集制订本机构的基本用药目录。 医院药品的配备 三、医疗机构应当按照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购进药品。同一通用名称药品的品种,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得超过2种,处方组成类同的复方制剂1~2种。 配备1-2种的目的 为了更好的执行“处方使用药品通用名”的原则 为了杜绝药品使用中的不正当活动 为了合理用药 (三) 处 方 处 方 权 处 方 调 剂 资 格 处方定义 1、作为患者用药的凭证 2、由注册的执业医师(助理执业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 3、由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调剂的 医疗文书[包括病区用药医嘱单] 处方种类 1、普通处方: 白色纸张----保存1年 2、急诊处方: 淡黄色纸张(右上角标注“急诊”) ----保存1年 3、儿科处方: 淡绿色纸张(右上角标注“儿科”) ----保存1年 4、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 淡红色纸张(右上角标注“麻醉或精一”)----保存3年 5、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 白色纸张(右上角标注“精二”) ----保存2年 处方内容 1、前记: 医院名称、费别、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或住院号、科别或病区与床位号、临床诊断、开具日期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还需有患者身份证明编号、代办人姓名与身份证明编号 处方内容 2、正文: 以“Rp”或“R”标示,分别列出药品名称、剂型、规格、数量、用法用量 3、后记: 医师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药品金额、调剂人员的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 年龄的书写 患者年龄应当填写实足年龄 新生儿、婴幼儿写日、月龄 婴幼儿必要时要注明体重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书写要求 患 者----身份证号码 代办人----身份证号码 代办人指: (1)病区接收药品护士或来药房取药的护理人员 (2)门急诊护士 (3)病人家属(哌替啶针不外带,一律由本院代办) ----- (1)(2)两种在特殊情况下起码有取药人的签名 处方要求-1 1、药品使用通用名(或习惯名) 2、药品种数5种(除输液处方和中药饮片处方外) 3、西药和中成药可以分别开具处方,也可以开具一张处方,中药饮片应当单独处方 处方要求-1 4 、处方中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5、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一般应当按照“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的右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药品名称之前写明。 卫生部的通用药名 处方采用药品通用名目录 2007年3月26日 共收录26大类93个亚类的1029个药品, 其中单一成份药品为1009个, 复方药品(制剂)为20个。 卫生部公布的药品习惯名称 临床上常把“异丙嗪”开为“非那根”;“亚硫酸氢钠甲萘醌”开为“维生素K3”;扑热息痛、速尿、阿斯匹林、安体舒通、丁胺卡那霉素等 处方要求-2 6、医师应当根据医疗、预防、保健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药品适应证、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 特殊情况需要超剂量使用时,应当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处方要求-2 7、患者一般情况、临床诊断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特别需要强调:患者使用药品的名称、剂型、规格、用法、用量必须与其他医疗文书一致! 8 、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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