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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治口蹄疫应急实施方案.doc

发布:2016-11-18约5.09万字共6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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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口蹄疫应急实施方案 一、疫情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个人发现牲畜口蹄疫等情况,,应及时向所在乡镇畜牧兽医医站或市动物防疫站报告。市市动物防疫站接到报告或了解解上述情况后,立即派员到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怀疑是牲牲畜口蹄疫疫情,应在2小时时内将疫情逐级报告到省畜牧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经确认认后,立即报市政府。 牲畜口蹄疫疫情情认定程序: (一)现场临临床诊断。市动物防疫站接到到疫情报告后,立即派出两名名以上专家到现场进行临床诊诊断,符合牲畜口蹄疫典型症症状的可确认为疑似病例。 (二)对疑似病例或症状不不够典型的病例,市动物防疫疫站应当及时采集病料送省动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实验室进行行检测,如确认牲畜口蹄疫疫疫情,依照有关办法予以公布布。 三、应急指挥系统和部部门分工 (一) 成立立河东市防治牲畜口蹄疫指挥挥部 副总指挥::黄连渤  市政府副秘书长长 孙凤德  市农发局局长长 成员单位:发展计划局、、财政局、公安局、卫生局、、交通局、外经贸局、商业局局、工商局、农发局、质量技技术监督局、出入境检验检疫疫局、驻河东部队。指挥部办办公室设在农发局。各乡镇都都要成立相应的应急指挥系统统。 (二)部门分工 牲畜畜口蹄疫应急工作由市政府统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分工负责责。 1.市农发局负责制定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的处处理方案,负责疫情监测、流流行病学调查、疫源追踪,对对发病动物及同群动物的扑杀杀进行技术指导,组织实施检检疫、消毒、无害化处理和紧紧急免疫接种。 2.发展计计划、财政、经贸、卫生、公公安、交通、商业、工商、出出入境检验检疫等有关部门以以及各乡镇,要在各自的职责责范围内负责做好应急物资储储备、应急处理经费落实、防防治技术研究、应急物资运输输、社会治安维护、动物及其其产品市场监管、保障、口岸岸检疫、防疫知识宣传等工作作。 一旦发发生牲畜口蹄疫疑似或确诊病病例,要按照”早、快、严””的原则坚决扑杀易感动物,,彻底消毒,严格隔离,强制制免疫,坚决防止牲畜口蹄疫疫疫情扩散。 (一)分析疫疫源 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结果果,分析疫源及其可能扩散、、流行的情况。对仍可能存在在的传染源,以及在疫情潜伏伏期和发病期间售出动物及其其产品、可疑污染物(包括粪粪便、垫料、饲料)等应立即即开展追踪调查,并按规定进进行无害化处理。 (二)划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 1.将病畜所在养殖场(户户)或其他有关屠宰、经营单单位划为疫点;散养的,将病病畜所在自然村划为疫点。 2.以疫点为中心,将半径33公里内的区域划为疫区。 3.将距疫区周边10公里里内的区域划为受威胁区。 1.封锁疫点。 2.扑扑杀所有的病畜及同群畜,并并对所有病死畜、被扑杀畜及及其产品按国家规定标准进行行无害化处理。 3.对其他他易感动物进行紧急强制免疫疫,并加强监测。 4.对动动物排泄物、被污染饲料、垫垫料、污水等进行无害化处理理;对被污染的物品、交通工工具、用具、圈舍、场地进行行严格彻底消毒。 1.市市政府决定对疫区实行封锁。。在疫区周围设置警示标志,,在出入疫区的交通路口设置置动物检疫消毒站,对出入的的车辆和有关物品进行消毒。。 2.对易感动物进行紧急急强制免疫,并加强监测。 3.关闭活畜及其产品交易易市场,禁止易感动物及其产产品交易和运出。 (五)受威胁区应采取措措施 1.对所有易感动物进进行紧急强制免疫。 2.开开展疫情监测,掌握疫情动态态。 疫区区内所有动物及其产品按规定定处理后,经过14天以上的的监测,未出现新的病例,经经市动物防疫站审验合格后,,由市农发局向市政府申请解解除封锁。 市农发部门必须完整详细细地纪录疫情应急处理过程,,做好相关资料归档工作。 (八)非疫区应采取的措施 要做好防疫的各项工作,完善善疫情应急预案,加强疫情检检测,防止疫情蔓延。 上述述(三)、(四)、(五)所所列措施,必须在市动物防疫疫站的监督下实施。 五、保保障措施 (一)物资保障 建立动物防疫物资储备制度度,储备相应量的防治牲畜口口蹄疫应急物资。储备物质应应存放在交通方便,具备储运运条件,且相对安全的区域。。 (二)资金保障 口蹄疫疫应急所需经费要纳入财政预预算。同时,积极申请国家扑扑杀病畜及同群畜补贴和强制制免疫费用。 (三)技术保保障 1.市牲畜口蹄疫诊断断实验室必须符合《辽宁省动动物疫病诊断监测实验室标准准》的规定; 2.免疫、检检疫、监测、消毒、扑杀、无无害化处理等必须符合相关的的技术规范、规程、标准。 1.成立立市牲畜口蹄疫现场诊断专家家组,负责牲畜口蹄疫现场诊诊断,提出控制、扑灭技术方方案和建议。 2.市政府组组建牲畜口蹄疫疫情应急预备备队。应急预备队按照市防治治牲畜口蹄疫指挥部的要求,,具体实施疫情应急处理工作作。应急预备队由畜牧兽医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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