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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建筑大学2015年非全日制(在职)硕士生.doc

发布:2017-04-22约2.04千字共6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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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建筑大学2015年非全日制(在职)硕士生 第二阶段考试(复试)工作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做好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现就我校在职工程硕士第二阶段考试(复试)工作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关于复试分数线 凡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符合报考条件且“GCT”总成绩在报考学院公布复试分数线(附件1)以上考生均可参加我校第二阶段资格审查(审查要求见附件2),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准许参加复试。 二、关于调剂 2015年我校工程硕士各领域均不接收调剂考生。 三、关于复试组织 各培养领域(方向)所在学院将结合招生专业及研究方向的特点成立复试工作小组,对所有符合我校公布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考生进行第二阶段复试。 考生考试总成绩为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的综合成绩,复试权重不高于总成绩的50%。复试为差额复试,复试不合格的考生本校将不予录取。 复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以学院安排为准。招生学院根据考生的入学考试成绩(含复试)、工作业绩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考察,择优录取。 各招生学院将在符合学校规定要求时间范围内自行确定资格审查时间、复试内容、复试办法以及评分标准。复试具体时间和要求请考生自行与报考领域所在学院联系或登陆相关学院的网页进行查询。 四、材料准备 请符合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登录报考信息平台,下载本人《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将该表与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报考学院申请资格审查。 请考生提前填写《第二阶段考试(复试)考生情况登记表》(附件3),复试时交主考教师或按照现场工作人员要求上交。 附件1 北京建筑大学各招生学院进入复试初试成绩分数线要求 附件2 2015年非全日制(在职)硕士生资格审查的要求 附件3 2015年参加非全日制(在职)硕士生第二阶段考试(复试) 考生情况登记表 研究生院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件1 北???建筑大学 各招生学院进入复试初试成绩分数线要求 序号学院名称复试 分数线备注1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1842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1843环境与能源工程学院1784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1705经济与管理工程学院1806测绘与城市空间信息学院1907机电与车辆工程学院184 附件2 关于2015年非全日制(在职)硕士生资格审查的要求 为保证非全日制(在职)硕士生的录取质量,本校将对2015年报考本校的所有符合第二阶段考试(复试)要求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资格审查工作由各招生学院负责组织及实施。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发现,本校将随时取消其录取资格。 各招生学院在学校规定的时间范围内自行安排资格审查工作,对所有符合二阶段考试(复试)分数线要求的考生进行下列资格审查: 1. 《2015年非全日制(在职)硕士生报考资格审查表》,须贴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在其照片上加盖公章(导出审查表有照片,直接在电子版照片上盖章即可),并对其所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核,填写推荐意见; 2. 考生身份证、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专升本的考生还需携带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 考生报考条件中工作年限要求: (1)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学士学位满3年,须2012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 (2)获得国民教育序列本科毕业证书满4年,须2011年7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 附件3 2015年参加非全日制(在职)硕士生 第二阶段考试(复试)考生情况登记表 编号(考生不填): 此表复试时交主考教师 报考工程领域姓名参加国家GCT 考试准考证号参加国家GCT考试成绩语言表达能力 数学基础能力逻辑推理能力 外语运用能力总成绩 总成绩 百分位何年毕业于 何校、何专业工作单位职务职称主要工作 岗位经历 工作业绩 成果情况内容包括:获奖(级别、排名)、专利(类别)、发表论文(刊物名称、时间、排名)等。(面试时须提交有关复印件)任现职从事工程技术或管理方面情况(含:参与科研活动) 业务进修情况(含进修外语)及有何特长 考取工程硕士生后设想与要求包括个人、单位及今后学位论文课题意向。 联系电话工作时间电话: 非工作时间电话: 手机:Email地址通信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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