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山泉苏打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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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XXXXXXX—XXXX
天然山泉苏打水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天然山泉苏打水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检验规则、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饮用天然山泉水,经过调配、灭菌、灌装等加工流程后包装而成的天然山泉苏打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1886.2-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碳酸氢钠
GB1886.2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木糖醇
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
GB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
GB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
GB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
GB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及酵母计数
GB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
GB5009.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锌的测定
GB5009.23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pH值的测定
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8538-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用天然矿泉水检验方法
GB126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料生产卫生规范
GB/T14848-2017地下水质量标准
GB17323-1998瓶装饮用纯净水
GB25531-2010食品添加剂三氯蔗糖
GB25540-2010食品添加剂乙酰磺胺酸钾
GB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30616-202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用香精
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饮用天然山泉水naturalspringwa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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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山体自然涌出、渗流形成或在山体经钻井采集、未受污染,且非江河、湖泊及公共供水系统的水源,仅经适当过滤和消毒灭菌等工艺处理,保留水源中一定量原有矿物质和微量元素且不含任何化学添加物,密封于包装容器中可供直接饮用的水。
3.2
天然山泉苏打水Naturalmountainspringsodawater
以天然山泉水为原料,加入碳酸氢钠,添加或不添加木糖醇、赤藓糖醇、乙酰磺胺酸钾、三氯蔗糖、食用香精等,经调配、灭菌、灌装等工序制成的饮料。
4技术要求
4.1原料要求
采用地下水为水源,水质卫生要求应符合GB/T14848的要求。水源经处理后,食品加工用水质应符合GB5749、GB2762的规定。
4.1.1水源地
4.1.1.1须进行区域地质调查(比例尺1:50000-1:200000)和水源地综合地质一水文地质调查(比例尺1:10000-1:25000)。
4.1.1.2要有泉水点实测地质剖面图(比例尺1:10000)。
4.1.1.3必须有半个水文年以上的水质、水温、水量、压力的动态监测资料。水温小于25℃的水源,每半个月观测一次;水温等于或大于25℃的水源,每月观测一次。
4.1.1.4经丰、平、枯水期(采样间隔时间不少于两个月)的水质检验,其主要组分的含量变化范围不应超过30%。
4.1.1.5以枯水期的水量作为水源的允许开采量,每日单泉允许开采量应不少于50吨。
4.1.1.6水源开发后,必须进行水质、水量、水位、水温的长期监测,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4.1.1.7水源勘探报告资料应符合以下要求:
a)水源地位置、坐标、交通状况和自然地理条件(附交通位置、勘察单位的勘查资质证);b)区域地质特征(附区域构造纲要图);
c)天然泉水赋存地质、水文地质条件(附综合水文地质图和水源地全景照片);
d)水源动态特征(附动态监测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