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接地技术准及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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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计算机、监测监控网络机房
设置防雷接地技术规范指导意见
第一部分:总则
第一条:本技术指导意见适用于集团公司所有通信、计算机、监测监
控设备及机 房。
第二条:通信、计算机、监测监控设备和机房的接地及防雷应做到确
保人身和通 信设备的安全以及通信设备的正常工作。
第二部分:机房及设备防雷接地的技术标准和条例
第三条:机房及设备防雷接地应执行下列技术标准和条例:
YDJ26-89 《通信局(站)接地设计暂行技术规范》 (综合楼部
分);
YD 2011-93 《微波站防雷与接地设计规范》;
YD 5068-98 《移动通信基站防雷与接地设计规范》;
YD 5078-98 《通信工程电源系统防雷技术规定》;
YD 过 5098-2001 《通信局(站)雷电过电压保护设计规范》;
GA371-2001 《计算机信息系统实体安全技术要求》;
GB2887-2000 《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
GB50174-93 《电子计算机房设计规范》;
GBJ57-83 《建筑防雷设计规范》;
YD5003-94 《电信专用房屋设计规范》;
《煤矿安全规程》;
《通讯机房静电防护通则》; 以上标准是为了解决综合通信大
楼、交换局、数据局、模块局、接入网站、IP 网站、移动通信基站、
卫星地球站、微波站、监测监控机房及设备等因雷电 感应通过电源
线、信号线、网络数据线、天馈线、遥控系统、监控系统引入的雷
害,确保通信设备的安全和正常运行而编制的。
第四条:所有通信、计算机、监测监控网络机房安装的防雷产品应
当符合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使用要求;所有通信、计算机、监
测监控场 (站)、机房所建防雷设施应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规范。
第五条:从事通信、计算机、监测监控网络机房防雷工程的企业,应
当持有国务 院气象主管机构颁发的《防雷工程专业设计资质证》和
《防雷工程专业施工资质证》;工程设计、施工人员应当持有气象
主管机构颁发的 《防雷工程专业设计资格证》和 《防雷工程专业施
工资格证》。工程完工后,应将设计施工单位及个人 的资质资格证
复印件及竣工验收资料等存档备查。
第六条:通信、计算机、监测监控网络机房防雷工程实行设计审核
和竣工验收 制度。防雷工程的设计、施工单位,必须将防雷工程设
计方案报送当地气象主管 机构审核,经审核合格后,方可交付施
工。工程竣工后,须经法定防雷检测机构 检测合格并报当地气象主
管机构验证备案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三部分:机房及设备防雷接地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七条:
(1)计算机机房应采用四组接地,即:
交流工作接地,接地电阻值≤4 欧姆;
安全保护接地PE,接地电阻值≤4 欧姆;
计算机直流接地TE,接地电阻值≤1 欧姆;
防雷接地,接地电阻值≤4 欧姆;
(2)计算机机房宜采用四种接地共用一组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值≤1
欧姆。
第八条:机房使用低压电力电缆的三根相线及零线在进交流屏之前,
应分别就近 对地加装避雷器;电力变压器低压侧的每根相线应分别
就近对地加装避雷器。交 流屏输入端、自动稳压稳流的控制电路,均应
有雷电浪涌过电压防护装置。 第九条:防雷接地应符合下列安全技
术要求:
(1)无线通信天线塔上应设避雷针,塔上的天馈线和其他设施都
应在其保护 范围内。
(2 )避雷针的雷电流引下线应专设,引下线应与避雷针及塔基接
地网相互焊 接连通。
(3 )天线塔上的天线支架、框架、航空标志灯架、馈线走线架都
应良好接地; 天线馈线及塔灯控制线的金属外护层应在塔顶及进机
房入口处的外侧就近接地;走线架上塔的天线馈线,应在其转弯上方
0.5~1m 范围内作良好接地;在进机房入口处,天线的馈线应对地加
装馈线避雷器,塔灯控制线的每根相线均应分别对地加装氧化锌无
间隙避雷器,零线直接接地。
(4 )天线塔位于机房建筑物旁边时,天线塔的接地网与机房地网
之间,至少应有两处(间隔3~5m)相互焊接连通;当天线塔位于机房
建筑物屋顶时,金属支承杆和雷电流引下线应至少在两个不同方向
与屋顶的避雷带可靠连接。
(5 )机房屋顶应设避雷带和避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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