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改制中的企业价值评估.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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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改制中的企业价值评估 9.1 企业价值评估在国有企业改制中的意义 9.2 国有企业改制中企业价值评估的特点 9.3 企业价值评估方法在国有企业改制中的运用情况 9.4 国有企业改制中企业价值评估相关问题探讨 知识层次及教学策划 知识层次 【点】是什么: 的含义、步骤、原则和方法; 与 分析的关系; ; ; ; 分析; 【线】为什么: 分析、 的重要意义 【面】什么样: 的基本方法 【体】有什么用。利 的基本方法 案例 见文中 【目标识别】 基本点、难 点: 运用、 分析、 方法、 的基本方法。 【教学手段】 多媒体、胶片、投影仪等。 【教学安排】 时间分配预计占用 4学时。 【教学创新】 9.1 企业价值评估在国有企业改制中的意义 1)企业价值评估可以科学核定公司制改造企业原有资产的价值总量 我国固定资产折旧率偏低,部分资产的折旧额低于实际消耗,从而形成资产账面价值高于其实际价值; 物价的变动也造成以前购买的资产现在的市场价值与账面价值有较大差异,并且无形资产现在已成为有些企业的大笔无形财富,但在以前的企业资产账面上企业的无形资产却又无法反映,以上种种因素造成企业账面价值与真实的市场价值不符,所以有必要通过企业价值评估进行企业价值的确定,为公司制改造准备条件。 2)企业价值评估也是维护公司制企业各方投资者利益的依据 公司制企业以股权平等、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为重要特征,股东以各自出资的多少作为股权、利益和风险分担的依据。在原有企业改组为公司时,仅以账面价值折股就会损害原企业或新投资入股的投资者的利益,所以企业价值评估可以维护各方投资者的平等权益。 另外,国有企业公司化改制实际是原企业法人地位终止和新公司产生的过程,所以原企业财产以有偿等价方式转让给新公司,即是一个产权交易的过程,而确定“产权”的合理价格,并以股权形式反映原企业所有者的产权,只能通过企业价值评估来实现。 9.2 国有企业改制中企业价值评估的特点 1)评估对象层面 国有独资企业实施改制,自企业价值评估基准日到企业改制后进行工商变更登记期间: 因企业盈利而增加的净资产,应上交国有产权持有单位,或经国有产权持有单位同意,作为改制企业国有权益; 因企业亏损而减少的净资产,应由国有产权持有单位补足,或者由改制企业用以后年度国有股份应得的股利补足。 2)评估范围层面 企业价值评估的范围,是指需要进行评估的单位及其资产。 按照《国有企业价值评估管理办法细则》的规定,国有资产占用单位包括:国家机关、军队、社会团体及其他占有国有资产的社会组织;国营企业、事业单位;各种形式的国内联营和股份经营单位。这些国有资产占用单位凡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都应当进行企业价值评估,详见图9-1: 3)评估程序层面 一是批准制度 二是清产核资 三是财务审计 四是企业价值评估 五是交易管理 六是定价管理 七是转让价款管理 八是依法保护债权人利益 九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十是管理层收购。 9.3企业价值评估方法在国有企业改制中的运用情况 1)收益法在国有企业改制中的运用情况 收益法,是估算预测企业或其他资产综合体在未来特定时间内的预期收益,选择合适的折现率,将其还原为当前的资本额或投资额的方法。 收益法是一种科学的企业价值评估方法,在发达国家也应用广泛,但在我国却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收益法未能有效应用,原因也是多方面的。 收益法中的主要参数收益额、折现率的预测难度较大,受较强的主观判断和未来收益不可预见因素的影响。数据来源主要依靠但又不限于参照客户企业提供的资料。 1)收益法在国有企业改制中的运用情况 1)收益法在国有企业改制中的运用情况 上述原因使得人们普遍认为,使用收益法计算的评估值随意性太大,弹性太大,缺乏客观性和可度量性,使得收益法在我国目前应用较少。但是成本法从投入的角度来度量企业价值,无法客观反映企业未来的获利能力,存在明显的不足。 2)成本法在国有企业改制中的运用情况 成本法是实现企业重建思路的具体技术手段,具体是将构成企业的各种要素资产的评估值加总求得企业整体价值的方法。 成本法的局限性在于:一方面,采用成本法模糊了单项资产与整体资产的区别。凡整体性资产都具有综合获利能力,它由单项资产构成,却不是单项资产的简单加总,而是经过企业有效配置后作为一项独立的获利能力而存在。用成本法来评估,只能根据单项资产加总的价格而定,而不是评估它的获利能力。 2)成本法在国有企业改制中的运用情况 另一方面,采用成本法难以真实反映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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