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元代山水画的历史与艺术特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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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家无国者的精神家园
——论元代山水画的历史与艺术特征
作者:臧丕文
摘 要:家者,掌握或从事某种专门学识或活动之人,而元政府废除画院,使得缠绵悱恻的画家们失去了职业组织的认同;国乃民生之区域,国破为奴,画家们遂失去了政治身份的认可。于是乎,失去了家国归属的中国山水画便失却了北宋优雅的青绿山水、南宋激愤大斧劈皴,转而形成了空灵幽邃的元代画风。悲愤之余,无意间却开创了新的艺术领地。
关键词:蒙元统治;画院;山水画
中国山水画乃是中华传统文化中一个很特殊的元素,可谓是人们思想情感最为厚重的沉淀。知山乐水的中华文化意识,以山为德、水为性的内在修为意识,咫尺天涯的视错觉意识,一直成为山水画演绎的中轴主线。从山水画中,我们可以透彻地体味中国绘画的意境、格调、气韵和色调。所以说,中国的山水画并非简单地再现自然景观,而是通过对自然景观的表现,给自然赋予文化的内涵、审美的观念以及情感的表达。人与自然的和谐是山水画的基础,它所表现出来的是人的精神、生命的意义和时代的气息。在元朝这个沧海横流的时代,山水画更是被赋予了抗争的精神,而从专业层面讲,元代山水又兴起了一股新的画风。
中国人的自尊和自信,本来是建立在忠孝为本的道德之上,可每一次改朝换代,都是对忠义的蹂躏,都是对投降的奖励!走马灯似的皇位争夺战,使中国人的血性一次又一次地被嘲讽。1279年的事变更使中国人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震撼,跪迎胜利之师的天朝子民们发现征服者居然是曾经臣服于我天朝的游牧人——一群嗜血腥膻的蛮族。对于汉人来说,可谓是一次新的巨大的心理打击!
元朝统治者的立国政策就是要对心怀高傲的汉人实行专制,他们把全国居民分为四等,即蒙古人、色目人、汉人、南人。拥有100万人口的蒙古人为第一等,是最高贵的民族。色目人为第二等,主要是中亚人口,蒙古规定“除汉、高丽、蛮子外,俱系色目人,总人口不足百万(1)。由于它们顺从蒙古人较早,故颇得元朝统治者的信任。第三等为汉人,主要是金朝时期所控制的华北地区之汉人。第四等为南人,也就是最后才被蒙古人政府的南宋境内的各族人民,第三、第四等级的人口超过7000万。
四等人的政治待遇及社会地位是不平等的。居于统治地位,享有特殊利益的是蒙古人,色目人中的上层分子次之。他们是蒙古统治者的得力助手。汉人属第三等,也只是那些投靠蒙古统治者,为其笼络和利用的官僚、地主和文人,他们的政治待遇及社会地位仅高于南人而已,而广大平民则与南人都处于被压迫的地位。
民族歧视与不平等渗透于各个领域,如军队分蒙古军、探马赤军、汉军和新附军等。职业、户籍等也进行分级,全国人口被划分为官、吏、僧、道、医、工、匠、娼、儒、丐十级。昔日里,“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信条被踩在了脚下!中国传统的社会中最受尊敬的知识分子沦落到连娼妓都不如的“臭老九”地步!
为了加强对民众的控制,元政府将每20家编为一“甲”,“甲主”由蒙古人担任。这20家就是甲主的奴隶,其衣服、饮食,甲主可随意索取,女子、财产,也可随心所欲地得到。在甲主控制下的汉人不能打猎、不能持有兵器、不得集会拜神、不得学习拳击武术、不得赶集、赶场,甚至夜间走路也被禁止。喇嘛、番僧在当时被赋予无上的特权。元朝以喇嘛教为国教,僧侣不仅享有法律特权,甚至还干预司法。元朝的寺庙是一种享有特权的经济实体,它们占有大量的土地和劳动力,在许多地方成为麻烦的制造者。象江南佛教总督杨琏真伽,驻扎杭州,把宋朝皇帝和许多大臣的坟墓,全部挖掘以获取金银珠宝,并且至少有五十万户农民(约250万人)被他编为寺院的农奴。喇嘛所过之处,随从如云,强住汉人住宅,把男子掠走,留下妇女陪宿。他们在街上很少出钱买东西,都是直接掠夺。如此统治和压迫,历代都很少见。
元朝统治者对北人、南人在政治上实行多方面的防范和控制。中央或地方官吏,“其长则蒙古人为之,而汉人、南人贰焉”(2)。掌枢密院实权的知枢密院事及同知枢密院事,终元之世,无一汉人担任。圣大二年(1309年),朝廷重申:诸王分地内的各州县,即使改换蒙古姓名的汉人、契丹人、女真人也不能担任正职,倘若蒙古人中无此种人才,只能从色目人中选用(3)。
元朝统一中国后,罢废科举,基本上堵塞了汉族地主知识分子入仕之途。尽管到仁宗皇庆二年(1313年),科举又开始恢复。但蒙古统治者在考选人才上又制造了种种民族不平等:考试科目中,蒙古、色目人仅考两场,北人、南人则需考三场;录取名额,四种人的录取名额虽然数目相同,但从人口比例上差距相当悬殊。元代的爱国诗人陈高忿忿地说道:“如何穷巷士,埋首书卷间;年年去射箭,临老犹儒冠!”
在法律上,其条文亦渗透着民族压迫的内容。至元九年(1272年)五月,朝廷颁布了禁止汉人聚众与蒙古人斗殴的禁令。(4)后又规定,蒙古人与汉人争,殴汉人,汉人勿还报,许诉于有司。蒙古人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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