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临床(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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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南京医科大学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专业学位
根据《南京医科大学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江苏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双向接轨试行办法》,为做好试点工作,结合江苏省及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1、申请临床(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应具备的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身体健康,愿为我国现代化建设和临床(口腔)医学事业而献身;
(2)申请人获得临床(口腔)医学学士学位后,在本学科从事临床医疗工作至少三年,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一阶段并通过考核;
(3)按规定完成全部学位课程,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
(4)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5)能结合临床实际,学习并掌握临床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完成一篇学位论文,并在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上至少发表一篇文章(如论著、病例分析报告或文献综述等)2、学位课程
(1)循证医学 8学时 1学分
(2)医学法学 12学时 1学分
(3)临床流行病学与重点传染病防治 32学时 2学分
(4)医患沟通学 8学时 1学分
(5)政治理论课 20学时 1学分
(6)英语 120学时 3学分
(7)医学统计学 60学时 3学分
(8)科研设计、学术规范与实验安全 8学时 1学分
(9)医学文献检索 32学时 2学分
(10)专业课(导师负责) 60学时 4学分
(11)专业外语(导师负责) 40学时 1学分
3、指导教师
申请人自进入课程学习起,需在研究生指导下确定我校一位研究生导师为论文指导教师。
4、学位论文要求
(1)学位论文可以是含文献综述的病例分析报告;
(2)必须紧密结合临床实际,以总结临床实践经验为主,要求具有科学性和的临床参考价值或应用前景;
(3)应表明申请人已经掌握临床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和达到相应的学术水平。
5、临床能力考核
申请人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必须通过学校组织的临床能力考核,硕士专业学位申请人临床能力应达到高年住院医师水平。具体考核办法见《南京医科大学临床(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临床能力考核办法》。
6、学位论文答辩
(1)申请人完成学位论文,通过临床能力考核,经导师所在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及研究生批准后方可答辩;(2)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3名临床(口腔)医学副教授或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导师不可做论文答辩委员会委员;
(3)答辩委员会按照临床(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的要求,以论文答辩的形式考核学位申请人的临床科研能力;
(4)根据学位申请人论文答辩情况,答辩委员会就是否同意授予临床(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经全体委员2/3以上(含2/3)同意方为通过。经投票认为未达到临床(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水平者,申请人应在6个月后、24个月内修改论文并重新答辩一次。第二次答辩未通过或逾期(超过24个月)未申请者,学校不再受理其学位申请事宜。
7、学费:10000元(含课程费、导师指导费、管理费、考核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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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医科大学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
与江苏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双向接轨
公共课程设置方案
普通专科阶段:2006年卫生部颁发的专科医师培养标准中,要求普通专科阶段,必须完成循证医学、临床思维与人际沟通、医学法学、重点传染病防治等公共理论课程学习。
南京医科大学在校研究生要求必修政治、外语、学术规范与实验室安全、医学统计学、专业课、专业英语等课程,并且成绩合格,方允许进行答辩和学位申请。实行江苏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与南京医科大学临床和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双向接轨后,拟在江苏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普通专科阶段)开设如下课程:
1、循证医学 8学时 1学分
2、医学法学 12学时 1学分
3、临床流行病学与重点传染病防治 32学时 2学分
4、医患沟通学 8学时 1学分
5、政治理论课 20学时 1学分
6、硕士英语 120学时 3学分
7、医学统计学 60学时 3学分
8、科研设计、学术规范与实验安全 18学时 1学分
9、医学文献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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