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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制度
1总则 \o 编辑本段
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 经济实力为宗旨,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2财务会计 \o 编辑本段
二、 出纳员不得兼管、 会计档案保管和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三、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 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记帐、算帐、报帐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 日清月结、近期报帐。
四、财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 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主要领导报告。
五、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 会计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 会计凭证、报表、帐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
3原则问题 \o 编辑本段
六、必须严格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会计人员职权条例》、《 会计人员工作规则》等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 会计凭证和帐簿、 内部审计和 财产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项的规定。
七、记帐方法采用借贷记帐法。记帐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八、一切 会计凭证、帐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数目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4财务管理 \o 编辑本段
九、 财务部要加强对 资产、资金、现金及费用开支的管理,防止损失,杜绝浪费,良好运用,提高效益。
十、银行帐户必须遵守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帐户只供本单位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借帐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帐套现。
十一、银行帐户的帐号必须保密,非因 业务需要不准外泄。
十二、银行帐户印鉴的使用实行分管并用制,即 财务章由 出纳保管,法人代表和 会计私章由会计保管,不准由一人统一保管使用。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十三、银行帐户往来应逐笔登记入帐,不准多笔汇总高收,也不准以收抵支记帐。按月与 银行对帐单核对,未达收支,应作出调节逐笔调节平衡。
十六、 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限额,不得以白条抵作现金。 现金收支做到 日清月结,确保库存现金的帐面余款与实际库存额相符,银行存款余款与 银行对帐单相符,现金、银行日记帐数额分别与现金、银行存款总帐数额相符。
十七、因公出差、局领导批准借支公款,应在回单位后七天内交清,不得拖欠。非因公事并经局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借支公款。
十八、严格 现金收支管理,除一般零星日常支出外,其余投资、工程支出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不得直接兑付现金。
十九、领用空白支票必须注明限额、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并报局领导报批。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废支票均必须存放保险柜内,严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盖上印章。
二十、正常的办公费用开支,必须有正式发票,印章齐全,经手人、部门负责人签名,经局领导批准后方可报销付款。
二十一、未经局领导批准,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担保贷款。
二十二、严格资金使用审批手续。 会计人员对一切审批手续不完备的资金使用事项,都有权且必须拒绝办理。否则按违章论处并对该资金的损失负 连带赔偿责任。
5设施管理 \o 编辑本段
二十三、所有办公用具、用品的购置统一由办公室造计划、报经局领导批准后方可购置。
二十四、所有用具必须统一由办公室专人管理。办理登记领用手续、办公柜、桌、椅要编号,经常检查核对。
二十五、个人领用的办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和外借, 工作调动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如有遗失,照价赔偿。
6其它事项 \o 编辑本段
二十六、按照 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和其它财务资料。
二十七、积极参与市政资金的筹措工作,通过筹集资金的活动,尽量使资金结构趋于合理,以期达到最优化。
二十八、配合各部门对市政工程的竣工、 财务决算进行监督管理。
二十九、自觉接受上级主管、财政、税务等部门的检查指导,并按其要求不断完善制度、改进工作。
三十、报销需自己填写凭证,然后交由财务部。
2014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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