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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事业建设费代扣代缴报告表.docx

发布:2021-11-06约小于1千字共3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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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6353《文化事业建设费代扣代缴报告表》 【分类索引】 >业务部门 非税收入组 >业务类别 自主办理事项 >表单类型 缴费人填报 >设置依据(表单来源) 政策规定表单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登记与申报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4号) 【表单】 文化事业建设费代扣代缴报告表 日至年 月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H 日至年 月 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 H 填表日期:年 月 日 本月(期) 本年累计 计费依据 本期应扣缴费额 2 3=1X2 扣缴人或 代理人声明: 此表是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填报的,我确定填报内容是真实的、可靠的、完 整的。 如扣缴人申报,由扣缴人填写以下各栏: 经办人员(签章): . ? 法定代表人(签章) 财务负责人(签章) : 联系电话: 如委托代理人申报, 由代理人填写以下各栏: 代理人名称: 经办人(签章): 代理人(公章): 联系电话: 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 收到FI期: 接收人: 主管税务机关盖章: 表单说明】 一、 本表适用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文化事业建设费扣缴人,向税务机关办理代扣代缴申报时使用。 二、 有关栏目填写说明: (■) “扣缴人识别号”,填写税务机关为扣缴人确定的号码,即税务登记证号码或扣缴税款登记证件号码。 (二) “扣缴人名称”,填写扣缴人名称全称,不得填写简称。 (三) “费款所属期”,指代扣代缴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所属时间,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四) “填表日期”,指扣缴人填写本表的具体日期。 (五) 第1栏“计费依据”:反映代扣代缴文化事业建设费的计算依据,“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期)数之和。 (六) 第3栏“本期应扣缴费额”:反映扣缴人本期应扣缴文化事业建设费金额,按表中公式计算填列。“本年累计”栏数据,为年度内各月(期)数之 和。 三、 本表一式二份,税务机关受理审核后留存一份,退扣缴人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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