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U管理制度操作规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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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感染管理。、医院感染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基础性措施,建立健全,医院感染病例报告制度》,以医院住院患者和工作人员为监测对象,及时反馈信息,。
6、根据医院病原体特点和耐药现状,配合药事管理委员会提出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指导意见,医院感染暴发及医院感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感染管理的拟定全院各科室计划并组织具体实施职业安全防护宣传教育
1、发现医院感染病例时,主管医师应及时向本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小组负责人报告,并于24小时内填写医院感染病例报告卡,上报医院感染管理科。
2、医院感染管理科发现医院感染暴发或流行时,应及时报告主管院长和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并通报相关部门。
3、确诊为传染病的医院感染,按《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上报,并做好预预防与控制制工作。
4、临床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小组负责人应配合医院感染管理科工作,发现潜在感染因素时,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5、医院感染管理科接到报告后及时与检验科联系,了解临床标本细菌培养结果,掌握细菌耐药情况,指导临床及时采取措施。
附件:医院感染病例报告程序
附件:医院感染病例报告程序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应急预案
医务人员在工作中常有可能因锐器伤等职业暴露而引发血源感染的危险,为使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后能够得到有效的预防处理,降低传染性疾病感染的危险,保障工作人员的职业安全,参照卫生部《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防护导则》、《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修订我院职业暴露应急预案。本预案适用于本院从事医疗活动或接触医疗锐器物引起损伤的工作人员。
一、职业暴露定义
职业暴露是指医务人员及有关工作人员在从事医疗、护理及相关工作的过程中,意外被某种传染病患者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皮肤或粘膜,或被含传染病的血液、体液污染的针头及其它锐器刺破皮肤,有被感染的可能。
二、职业暴露的预防原则
1、医务人员应当遵照标准预防原则,对所有病人的血液、体液及被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均视为具有传染性的物质,医务人员接触上述物质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2、各科室根据需求配备必要的防护措施:手卫生设施、口罩、手套、护目镜、防护面罩、隔离衣、冲眼装置等。
3、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的面部时,医务人员应当戴手套、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
4、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
5、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部、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
6、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或者利用针头处理设备进行安全处置,以防刺伤。
7、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三、职业暴露后的处理措施
(一)锐器伤伤口紧急处理
1、立即从近心端向远心端将伤口周围血液挤出;
2、用流动水冲洗2~3分钟;
3、用75%酒精或0.5%安尔碘消毒伤口,如有必要需作包扎处理;
4、24小时内(尽早)留取基础血样(4ml,普通管)备查。
(二)粘膜暴露的处理
被暴露的粘膜反复用生理盐水或清水冲洗干净。
(三)职业暴露危险评估及报告
1、科室感染管理小组负责人(科主任或护士长)联系感染科医生进行职业暴露级别初步评估(详见附件一)。
2、当事人疑HIV职业暴露,由医院感染管理科上报分管院长,并组织专家及时评估暴露级别,确定是否需预防性应急用药。
(四)职业暴露后的报告及随访检测流程(详见附件二)
(五)职业暴露的随访
1、随访与追踪: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督促职业暴露当事人按时进行疫苗接种和化验,并追踪化验结果,(HIV职业暴露由专人负责追踪随访,确认化验结果和服用药物),当事人需密切配合进行定期监测随访。
2、注意保密:医院和有关知情人应为职业暴露当事人进行保密,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当事人的情况。
3、心理咨询:在职业暴露处理过程中,医院感染管理科可为职业暴露者提供相应的咨询,必要时请心理医师帮助减轻其紧张心理,稳定情绪。
四、备注
1、疑似或HIV职业暴露,评估时科室负责人同时参加。
2、费用问题:医务人员、工勤人员、实习学生发生职业暴露,检测、预防性治疗费用先由本人自行垫付,写明事件经过,科主任或护士长签字,再由医教科科长签字,费用由医院承担。
3、在医院感染管理科填写职业暴露登记表。
附件:1、职业暴露后预防性用药
2、职业暴露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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