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P经营许可咨询服务协议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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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P经营许可证咨询服务协议书
甲方: 法人代表: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乙方:北京万网志成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张向东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鼓楼外大街27号万网大厦3层 邮编:100120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愿达成本,并郑重声明共同遵守经营性ICP主要是指利用网上广告、代制作网页、出租服务器内存空间、主机托管、有偿提供特定信息内容、电子商务及其它网上应用服务等方式获得收入的ICP。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有与开发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有业务发展计划及相关技术方案。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涉及到ICP管理办法中规定须要前置审批的信息服务内容的,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同意的文件。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协议的签订即意味着乙方有权将甲方申请ICP证的相关服务、资料等转交或报送初审单位等有关单位及部门。
甲方的责任范围:
积极协助乙方提供甲方的相关信息及资料,不得为乙方提供虚假、不实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信息。违反本条规定的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如果提供的信息不准确,被退回3个月内不允许再次提交对内容所涉及之正确性、著作权归属,或是其合法性或正当性如何,并不负任何责任。必须保证对其提供的企业域名享有并且不会侵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若利用散布和传播反动、色情或其他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信息,或进行其他任何违法活动,不负任何责任通过进行商务活动所引起的经济纠纷与无关。如因违反上述保证引起的任何争议,应负责解决。如违反本条款规定的任何义务,给造成损失,赔偿。由于而影响本的执行协议若因某种原因,/或义务转让给相应的乙方权利/义务的承受者。
本协议或者约定若与双方以前签署的有关条款或者乙方的有关陈述不一致或者相抵触的,以此为准。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甲方若需要乙方提供其他产品及服务,双方应另行签署其他协议。
协议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生效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 月 日 日期:年 月 日/份 材料收集,报送初审单位、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审核 2 ICP经营许可证协办费用(含BBS) 3000元/份 材料收集、报送初审单位及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审核 3 ICP经营许可证及咨询协办费用(不含BBS) 3000元/份 材料收集、整理,报送初审单位及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审核 4 ICP经营许可证及咨询协办费用(含BBS) 4000元/份 材料收集、整理,报送初审单位及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审核 5 BBS专项许可证协办费用 1000元/份 材料收集、报送初审单位及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审核 6 BBS专项许可证咨询协办费用 1500元/份 材料收集、整理,报送初审单位及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审核 7
加急受理服务费用 2000元/份(30个工作日) 材料加急报送初审单位及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审核 4500元/份(15个工作日) 7500元/份(7个工作日) 注:A:上述费用为乙方提供咨询服务所收取的费用,不包括甲方应自行向有关单位及部门交纳的费用(如向公示单位交纳的费用等)。
B:上述第7项加急受理服务费中所规定的时限(即30个工作日、15个工作日、7个工作日),是从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相应的加急费用,并且甲方所提供的申办资料经初审单位审核通过并由通信管理局受理之日起算。
1、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相关费用总计人民币 元整;
具体服务内容及价格明细为:
。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将本条所约定的费用支付给乙方。
2、乙方在收到甲方上述款项后提供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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