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补偿金、赔偿金及他(法律适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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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赔偿金及其他
——《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经济补偿的法律适用
丁宇翔
《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使得《劳动法》第28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第一次在严格意义上的法律的层面得到细化,这无疑是劳动法中关于经济补偿立法的重大进步。但在将《劳动合同法》中的经济补偿条款直接适用于具体案件时还必须对其法律适用问题进行整体的审慎的分析,这样才能确保劳动争议案件中劳动者获得经济补偿的权利得到全面而细致的保护。
经济补偿的构成
经济补偿是指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1〕2〕3〕4〕5〕6〕7〕8〕9〕10〕11〕12〕13〕17〕18〕19〕2009年第1期
〔1〕刘京洲:“浅议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载《甘肃科技》2004年第6期,第168页。
〔2〕有人认为,我国经济补偿金的外延应该包括劳动贡献积累补偿、失业补偿和其他特殊补偿。王全兴:《劳动法》(第二版),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153—154页。劳动贡献积累补偿、失业补偿和其他特殊补偿劳动合同解除中的经济补偿金、违约金和赔偿金问题研究()/article/default.asp?id=29928 ,2008年8月6日访问。
〔12〕陈卫佐译:《德国民法典》,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208页,第156页。因可归责于雇主之事由而劳工被迫辞职时,其资遣费之性质则有民事违约制裁之意义,同时并不排除劳工另有损害时,赔偿请求权之行使。黄越钦:《劳动法新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5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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