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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做市交易规则

一、新三板做市商制度规则

做市商使用自有资金参与新三板交易,持有新三板挂牌公司股票,通过自营

买卖差价获得收益,同时证券公司会利用其数量众多的营业部网点,推广符合条

件的客户开立新三板投资权限,从而提高整个新三板交易的活跃度。新三板的做

市商制度一般指纯粹做市商制度。

1.核心规则

2014年6月5日,新三板做市商制度《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做市商做

市业务管理规定》正式出炉。

证券公司在开展做市业务时应具备的条件:(1)具备证券自营业务资格;

(2)设立做市业务专门部门,配备开展做市业务必要人员;(3)建立做市业务管理

制度;(4)具备做市业务专用技术系统;(5)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规定的其他

条件。做市商应当建立健全做市业务内部管理制度,明确指出做市商应设立做市

业务部门,专职负责做市业务的具体管理和运作。根据规定,新三板符合条件的

挂牌企业必须拥有两家以上做市商为其做市。

根据《管理规定》,做市商可以通过四种方式获得公司股票:挂牌公司定向

增发、挂牌公司股份在全国股转系统转让、股份在挂牌前转让,以及其他合法方

式。一般而言,券商倾向于在挂牌前转让。原因在于,挂牌前转让可以不披露交

易价格,而股票定增发行,必须公开披露价格。二级市场的风险在于,一方面怕

市场上没有卖方;另一方面是怕公开价格。如果做市商持有股票数超过一定比例,

就需要公告,这其中也包括交易价格。

2.做市转让交易制度

(1)投资者买入股票当日不得卖出,做市商买入股票当日可以卖出

(2)开盘价为当日第一笔成交价;收盘价为当日最后一笔成交价,无成交

价的以前收盘价为当日收盘价

(3)做市商双向报价,并在报价数量范围内按其报价履行与投资者的成交

义务。

(4)投资者之间不能成交,做市转让撮合时间做市商之间不能成交

(5)投资者限价申报,做市商做市申报

(6)接受申报时间:9:15-9:30;做市转让撮合时间:9:30-11:3013:00-15:00;

做市商转让时间:15:00-15:30

(7)做市商最迟履行报价时间:9:30

(8)做市商每个转让日双向报价时间不少于做市做和时间75%

(9)做市商的做市申报应同时包含买入和卖出,且相对买卖差价不超过

新三板做市交易规则

5%

(10)做市商提交新的做市申报后,前次做市申报的未成交部分自动撤销

(11)做市商前次做市申报撤销或者其申报数量经成交后不足1000股的,

做市商应于5分钟内重新报价

(12)做市商持有库存股不足1000股时,可以免于履行卖出申报义务,但

应及时向全国股转系统报告并调节库存股数量,并最迟于该情形发生后的3个转

让日恢复正常双向报价

(13)单个做市商持有库存股达到挂牌公司总股本20%时,可以免于买入报

价义务,但应及时向全国股转系统报告,并最迟于该情形发生后的3个转让日恢

复正常双向报价

3.新三板做市商交易策略

真正意义上的做市商,是通过专业的研究,给相关证券提出合理的价格波动

区间,并且进行相应的买卖交易活动,以维持其必要的流动性,好的做市商不会

把做市的股票价格抬得很高,也不会让其跌得很惨,它的目的就是为企业合理定

价服务,为投资者理性投资服务。简单而言,做市商流程包括选股、估值、定价、

申报、交易等几个环节。

在选股方面,券商多以规模、业绩指标为先导,规模大、业绩漂亮的企业成

为券商首选。具体到量化指标,则包括:企业基本面、净利润、营业收入、市盈

率、资产收益率等指标。此外,企业所处行业、团队情况、估值情况、核心竞争

力及成长性情况等也需要考量。

券商在估值过程中,市盈率是其中一个重要的指标。不过,对于新三板公司

的估值,不能简单套用市盈率,这受业绩波动的影响非常大,而处于成长期的公

司更是如此,必须有新的估值体系,要正确评估公司未来的成长空间。

在定价环节,挂牌企业和券商之间无疑存在利益冲突。从挂牌企业的角度来

说,定价越高,获得的资金就越多;但是就券商而言,定价越高就意味着更高的

风险。因此,券商需要在认真衡量各方因素后定出一个相对合理的价格。

申报环节。根据市场规则,做市商每次提交做市申报应当同时包含买入价格

与卖出价格,且相对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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