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电梯安装工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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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电梯安装工程
17.1 基本规定
(1)本安装工艺适用于额定载重量5000kg(50kN)以下,额定速度3m/s及以下各类电力驱动的曳引式电梯的安装工程和用于公共建筑的自动扶梯安装工程。
(2)本施工安装工艺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01)、《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10—2002)和相应的国家现行技术标准、规定进行编制。
(3)施工安装过程中安全技术措施、劳动保护和防火措施必须按现行有关标准、规定执行。
17.2电力驱动的曳引式电梯安装工艺
17.2.1 电梯设备性能要求
进入建筑工程现场的电梯产品应符合《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7588—2003)的规定,且应组织对设备进行开箱检查验收。电梯的形式、控制方式、起重量等符合设计要求;所有的设备、零部件、安全材料应与装箱单内容相符;应有完整的土建布置图和产品出厂合格证,还应有门锁装置、限速器、安全钳及缓冲器的型式、试验证书的复印件以及安装、使用说明书,动力电路和安全电路的电气原理图。
17.2.2 施工机具与工具
(1)电焊机、电锤、手提式砂轮机、手电钻、射钉枪。
(2)扳手、钢锯、圆头锤、倒链、千斤顶、钢直尺、钢卷尺、水平尺、水平仪、塞尺、线坠、钢丝绳、棕绳、滑轮、卸扣、绳卡、气割设备、螺钉旋具、剥线钳、摇表、电工刀、钢丝钳。
17.2.3 电梯安装作业条件
(1)电梯井、机房的土建工作已完成,混凝土强度等级、几何形状尺寸、中心轴线垂直度、机座和预埋件及地脚螺栓的规格尺寸、位置、标高等经检查验收,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2)电梯井内无任何杂物,施工中造成的建筑结构损坏部位已修补完整,机房门窗齐全,地面干净,有足够的工作空间。
(3)已按有关规定进行土建交接检验:
1)机房(如果有)内部结构及布置必须符合电梯土建布置图的要求。
2)主电源开关应能够切断电梯正常使用情况下最大电流。
3)对有机房电梯,主电源开关应设置在能从机房入口处方便地接近的地方。
4)对无机房电梯,主电源开关应设置在井道外工作人员方便接近的地方,且应具有必要的安全防护。
5)当底坑底面下有人员能达到的空间存在,且对重(或平衡重)上未设有安全钳装置时,对重缓冲器必须能安装在(或平衡重运行区域的下边必须)一直延伸到坚固地面上的实心桩墩上。
6)电梯安装之前,所有层门预留孔必须设有高度不小于1.2m的安全保护围封,并应保证有足够的强度。
7)当相邻两层门地坎间的距离大于11m时,其间必须设置井道安全门,井道安全门严禁向井道内开启,且必须装有安全门处于关闭时电梯才能运行的电气安全装置。除非相邻轿厢间有相互救援用轿厢安全门。
8) 机房内应设有固定的电气照明,地板表面上的照度不应小于200lx。机房内应设置一个或多个电源插座。在机房内靠近入口的适当高度处应设有一个开关或类似装置控制机房照明电源。
9) 机房内应通风,从建筑物其他部分抽出的陈腐空气,不得排入机房内。
10) 应根据产品供应商的要求,提供设备进场所需要的通道和搬运空间。
11) 电梯工作人员应能方便地进入机房或滑轮间,而不需要临时借助于
其他辅助设施。
12) 机房应采用经久耐用且不易产生灰尘的材料建造,机房内的地板应
采用防滑材料。
13) 在一个机房内,当有两个以上不同平面的工作台,且相邻平台高度差大于0.5m时,应设置楼梯或台阶,并应设置高度不小于0.9m的安全防护栏杆。当机房地面有深度大于0.5m的凹坑或槽坑时,均应盖住。供人员活动空间和工作台面以上的净高度不应小于1.8m。
14) 供人员进出的检修活板门应不小于0.8m×0.8m的净通道,开门到位后应能自行保持在开启位置。检修活板门关闭后应能支撑两个人的重量(每个人按在门的任意0.2m×0.2m面积上作用1000N的力计算),不得有永久性变形。
门或检修活板门应装有带钥匙的锁,它应能从机房内不用钥匙打开。只
供运送器材的活板门,可只在机房内部锁住。
16)电源零线和接地线应分开。机房内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4Ω。
17)机房应有良好的防渗、防漏水保护。
18)井道尺寸是指垂直于电梯设计运行方向的井道截面沿电梯设计运行方向
投影所测定的井道最小净空尺寸,该尺寸应和土建布置图所要求的一致,允许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当电梯行程高度小于等于30m时为0~+25mm;
当电梯行程高度大于30m且小于等于60m时为0~+35mm;
当电梯行程高度大于60m且小于等于90m时为0~+50mm;
当电梯行程高度大于90m时,允许偏差应符合土建布置图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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