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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屋面细部构造工程施工工艺.doc

发布:2015-08-26约1.11千字共5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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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面细部构造工程施工工艺 本章适用于屋面的天沟、檐沟、檐口、泛水、水落口、变形缝、出屋面管道等防水构造。 8.1 材料要求 所用材料均应符合《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的要求。 8.2 质量标准 8.2.1 天沟檐沟的排水坡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8.2.2 天沟、檐沟、檐口、泛水、水落口、变形缝、出屋面管道等防水构造,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8.3 构造要求 8.3.1 檐沟的防水构造要求: 1 沟内附加层在沟与屋面交接处易空铺,空铺宽度不小于200mm。 2 卷材防水层应由沟底翻上至沟外檐顶部,卷材收头应用水泥钉固定,并用密封材料封严。 3 檐沟与细石混凝土防水层的交接处应留凹槽,并用密封材料嵌填严密。 4 涂膜防水层收头处理应用防水涂料多遍涂刷封严。 8.3.2 水落口的防水构造要求: 1 水落口杯上口的标高应设置在沟底的最低处。 2 防水层粘入水落口杯内不应小于50mm。 3 水落口周围直径500mm范围内坡度不应小于5%,并采用防水涂料或封闭材料涂封,起厚度不应小于2mm。 4 水落口杯与基层接触处应留宽20mm,深20mm凹槽,并嵌填密封材料。 8.3.3 变形缝的防水构造要求: 1 变形缝的泛水高度不应小于250mm。 2 防水层应铺粘道变形缝两侧砌体的上部。 3 变形缝内应填充泡沫塑料,上部填放衬垫材料,并用卷材封盖。 4 变形缝顶部应加扣混凝土或金属盖板,混凝土盖板的接缝应嵌填密封材料。 1—密封材料;2—金属或高分子盖板;3—防水层;4—金属压条钉子应钉1/3B。 8.3.4 出屋面管道的防水构造要求: 1 管道根部直径500mm范围内,找平层应抹出高度不小于30mm的圆台。 2 管道周围与找平层或细石混凝土防水层之间,应预留20×20mm的凹槽,并嵌填密封材料。 3 管道根部四周,应增设防水附加层,密度和高度均不应小于300mm。 4 管道上的防水层收头处应用金属箍紧固,并用密封材料封严。 8.3.5 女儿墙的防水构造要求: 1 铺贴泛水处的卷材应采用满粘法。 2 砖墙上的卷材收头可直接铺压在女儿墙压顶上,压顶应做防水处理;也可压入砖墙凹槽内固定密封,凹槽距屋面找平层不应小于250mm,凹槽上部的处理应做防水处理。 3 混凝土墙上的卷材收头应采用金属压条钉压,并用密封材料封严。 4 涂膜防水层应直接涂刷至女儿墙的压顶下,收头处理应用防水涂料多遍涂刷封严,压顶应做防水处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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