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理工大学计算机学院“创新创业、社会实践、艺术实践”积分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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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理工大学计算机学院
“创新创业、社会实践、艺术实践”积分管理办法
根据《北京理工大学“创新创业、社会实践、艺术实践”积分管理办法(试行)》和教务部《关于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创新创业、社会实践、艺术实践”积分申报的通知》,为了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强的高素质人才,加强创新创业、社会实践、艺术实践积分管理,保证工作实施严格有序,规范学生的学习行为,结合计算机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 实践积分的类型:实践积分分为6类,包括学科竞赛、大创项目、学术论文、科技成果、开放实验、社会实践和艺术实践。
第二条 实践积分的认定标准:按照《北京理工大学“创新创业、社会实践、艺术实践”积分管理办法(试行)》和《计算机学院竞赛项目影响因子对应表》的积分细则进行认定。
第三条 实践积分的申报:学科竞赛、学术论文、科技成果类实践积分,学生应在教务系统中进行申报,并上传相关证书复印件和相关证明材料作为支撑材料;大创项目、开放实验、社会实践和艺术实践类积分由教务部和校团委公示后直接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第四条 实践积分的作用:经认定的实践积分可用于冲抵“实践训练通识课”和相关专业课的学分,其中“实践训练通识课”的学分冲抵按照《北京理工大学“创新创业、社会实践、艺术实践”积分管理办法(试行)》进行,相关专业课的学分冲抵按照《计算机学院专业课学分冲抵规则》进行。
本管理办法由计算机学院本科教学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计算机学院竞赛项目影响因子对应表》
附件2:《计算机学院专业课学分冲抵规则》
计算机学院
2019年1月2日
附件1:
计算机学院竞赛项目影响因子对应表
竞赛名称
影响因子
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大赛世界赛
1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学术科技竞赛
1
“互联网+”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1
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大赛亚洲区域赛
0.8
全国大学生程序设计大赛
0.8
“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0.8
“中国软件杯”大学生软件设计大赛
0.8
计算机博弈锦标赛国际赛
0.8
InnovateFPGA全球创新设计大赛
0.8
中国(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0.6
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大赛亚洲邀请赛
0.6
全国大学生信息安全竞赛
0.6
全国大学生物联网设计竞赛
0.6
计算机博弈锦标赛国内赛
0.6
全国大学生计算机系统能力培养大赛
0.6
全国大学生FPGA创新设计竞赛
0.6
中国高校计算机大赛-团体程序设计天梯赛
0.5
全国高校物联网应用创新大赛
0.5
国家网络安全技能大赛
0.5
蓝桥杯全国软件和信息技术专业人才大赛
0.5
全国高校互联网金融应用创新大赛
0.5
校“世纪杯”系列竞赛
0.4
其他相关竞赛
0.4
对于以上未涉及到的项目,若其确实具备较高水平且对学院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具有较为显著推动作用,经学院认定后可追加赋值。
附件2:
计算机学院专业课学分冲抵规则
第一条 学科竞赛、大创项目、学术论文、科技成果的积分可用于冲抵以下专业课程的学分:拔尖创新人才专项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物联网工程专业)、拔尖创新人才专项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物联网工程专业)、实践基地专业实习(软件工程专业)、创新创业实践(软件工程专业)。
第二条 当积分≥1时,方可冲抵相关专业课程学分,被冲抵课程的成绩认定方法如下:
课程成绩=min
第三条 同一积分仅可用于一门专业课程的学分冲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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