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职工个人一次性住房补贴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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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职工个人一次性住房补贴申请表
表 B—4
根据《青岛市深化城镇住房制度实施方案》
,本人要求计发一次性住房补贴,请予审
补
贴
核批准,以下内容若有不实,愿承担一切责任。
申
请
申请人:
年
月
日
申请人
姓
名
职务(含
工
作
配
偶
技术职务)
单
位
姓
名
现住房情况
房屋产权单位
或产权人姓名
承租人
姓 名
计租面积
房屋座落
房屋座落
房屋座落
区
区
区
路
路
路
号
号
号
住房面积标准
年计贴房价
元 / ㎡
现住房户内建筑面积
计算:
经审核该职工申请内容属实,根据《方
案》规定,同意计发一次性住房补贴 元。
申请人
申请人
配
偶
单
位
经办人:
单位审
经办人:
审
核
意
见
负责人:
核意见
负责人:
(公章)
(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本表双线以上部分由申请人填写,一式三份。并交申请人所在发薪单位。
2、“职务”栏填写较高的一方,科级或中级技术职务以上须出具上级部门任命或聘任证明以及单位
出具的证明。
3、夫妻双方承租或已购买公有住房的,其面积合并计算,户内建筑面积等于计租面积加应公摊的墙
体面积。
4、一次性住房补贴额 =届时计贴房价×差额户内建筑面积× 70%。
5、现住房户内建筑面积大于 65 ㎡小于住房面积标准时,差额户内建筑面积等于住房面积标准减现
住房户内建筑面积;现住房户内建筑面积小于 65 ㎡时,差额户内建筑面积等于住房面积标准减
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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