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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体系 立法法的修改内容.ppt

发布:2021-02-27约小于1千字共4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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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单元一: 促进和规范社会工作发展的法规与政策 立法法的修改内容 制作人:阮利 天津城市职业学院社会事业系 立法法是规范国家立法活动的重要法律,是“管法的法” 立法法管什么 立法法的修改亮点 规定设区的市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 地方性法规。 明确“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只能由法律规定。 没有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依据,部门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 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不得增加本部门的权力或者减少本部门的法定职责。 全国人大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可以提前参与有关方面的法律草案起草工作;涉及 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等事项的法律草案,可以由全国人大有关的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委会工作 机构组织起草。 将提高立法质量明确为立法的一项基本要求;规定建立开展立法协商,完善立法论证、听证、 法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制度;健全审议和表决机制。 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 落实“税收法定”原则 规范部门规章权限 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 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 全国人大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可以对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主动审查;可以 将审查、研究情况向提出审查建议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反馈,并可以 向社会公开。 加强备案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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