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优秀城乡规划设计及城市测绘申报评选细则及 - 徐州市规划局.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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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015年度优秀城乡规划设计及城市测绘申报评选细则
一、评选范围
本年度评选范围包括:城镇体系规划、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村镇规划、风景园林规划、其他相关规划设计以及城市测绘。
二、申报基本条件和程序
1、申报项目的单位应持有国家、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
2、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完成的项目,由项目主持单位或第一完成单位与其他完成单位协商一致后申报推荐,并共同签章。
3、申报项目应当是2014年7月1日以前经规定程序审查批准并付诸实施的项目,局部地段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应具备较完整的实施效果。以前申报过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
4、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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