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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高度大于250m民用建筑防火设计加强性技术要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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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 学习群:522900925/ 365386907 【附件一】 建筑高度大于250m 民用建筑 防火设计加强性技术要求(试行) 第一条 本技术要求适用于建筑高度大于 250m 的民 用建筑高层主体部分(包括主体投影范围内的地下室)的 防火设计。裙房的防火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 计防火规范》GB50016 的规定。 第二条 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 列规定: 1 承重柱(包括斜撑)、转换梁、结构加强层桁架 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 4.00h ; 2 梁以及与梁结构功能类似构件的耐火极限不应低 于 3.00h ; 3 楼板和屋顶承重构件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 2.50h ; 4 核心筒外围墙体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 3.00h ; QQ 学习群:522900925/ 365386907 5 电缆井、管道井等竖井井壁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 2.00h ; 6 房间隔墙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 1.50h 、疏散走道两 侧隔墙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 2.00h ; 7 建筑中的承重钢结构,当采用防火涂料保护时, 应采用厚涂型钢结构防火涂料。 第三条 防火分隔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建筑的核心筒周围应设置环形疏散走道,隔墙上 的门窗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窗; 2 建筑内的电梯应设置候梯厅; 3 用于扩大前室的门厅(公共大堂),应采用耐火 极限不低于 3.00h 的防火隔墙与周围连通空间分隔,与该 门厅(公共大堂)相连通的门窗应采用甲级防火门窗; 4 厨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3.00h 的防火隔墙和 甲级防火门与相邻区域分隔; 5 防烟楼梯间前室及楼梯间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酒店客房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电缆井和管道井等竖井 QQ 学习群:522900925/ 365386907 井壁上的检查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6 防火墙、防火隔墙不得采用防火玻璃墙、防火卷 帘替代。 第四条 酒店的污衣井开口严禁设置在楼梯间内,应 设置在独立的服务间内,该服务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2.00h 的防火隔墙与其他区域分隔,房间门应采用甲级防 火门。 污衣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顶部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洒水喷头和火灾 探测器以及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的排烟口; 2 应至少每隔一层设置一个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洒 水喷头; 3 检修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4 污衣道应采用不燃材料制作。 第五条 用作扩大前室的门厅(公共大堂)内不应布 置可燃物,其顶棚、墙面、地面的装修材料应采用不燃材 QQ 学习群:522900925/ 365386907 料。 建筑外墙装饰、广告牌等应采用不燃材料,不应影响 火灾时逃生、灭火救援和室内自然排烟,不应改变或破坏 建筑立面的防火构造。 第六条 除广播电视发射塔建筑外,建筑高层主体内 的安全疏散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疏散楼梯不应采用剪刀楼梯; 2 疏散楼梯的设置应保证其中任一部疏散楼梯不能 使用时,其他疏散楼梯的总净宽度仍能满足各楼层全部人 员安全疏散的需要; 3 同一楼层中建筑面积大于 2000 m2 防火分区的疏 散楼梯不应少于 3 部,且每个防火分区应至少有 1 部独立 的疏散楼梯; 4 疏散楼梯间在首层应设置直通室外的出口。当确 需利用首层门厅(公共大堂)作为扩大前室通向室外时, 疏散距离不应大于 30m 。 QQ 学习群:522900925/ 365386907 第七条 除消防电梯外,建筑高层主体的每个防火分 区应至少设置一部可用于火灾时人员疏散的辅助疏散电 梯,该电梯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火灾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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