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生猪规模养殖场污染问题调查报告(一、背景调查).doc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关于市生猪规模养殖场污染问题调查报告(一、背景调查)
针对全市年出栏50头以上规模猪场养殖污染情况,我局组织开展了一次全面的摸底调查。期间,配合市委政研室在儒溪、羊楼司、源潭、白云等乡镇进行了专题重点调研,听取了乡镇主要领导和动物防疫、林业、国土等站所汇报,实地察看了部分养猪场。现将全市生猪规模猪场污染问题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背景调查
(一)生猪产业发展概况
全市现有年出栏生猪50头以上的规模场(户)802家,其中500-999头的253家,1000-1999头的36家,2000头以上的15家;发展养猪专业合作社23个,形成以羊楼司、儒溪、桃林、白云为核心区,全市普遍发展的产业格局。2013年全市共发展生猪121.3万头,出栏78万头。
(二)规模猪场主要问题
1、选址及布局不合理、不合法。养殖户缺乏科学发展理念,自行选址,自发建设,形成既定事实,导致规模猪场布局混乱。在现有802户规模猪场中,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只有126户,办理了建场国土手续的仅118家。桃林镇东湖村上吴一、二、三、四组,是我市瘦肉型猪规模养殖的发源地,上世纪九十年代进入鼎盛期,但由于起步于家庭作坊式生产,穿插在居民区间,拓展空间极其有限,导致生产规模上不去,防疫措施上不来,粪污处理无从落实。目前,4个小组有养猪户 67户(其中年出栏50头以上的25户),占农户总数的65%。同样的情况也发生在白云镇张牌村等地。同时,不少养殖户把猪场建在了城镇及河流、公路旁,学校也存在建舍养猪现象。据调查,全市距居民区不足500米的规模猪场有369家,与河道、水库等水系直线距离500米以内的有302户。布局不合理、不合法的规模猪场占总数的74.56%。本市XX区内规模猪场17户,学校养猪3家;龙源水库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内18 户。
2、场内布局不规范,功能区划分不明确。受传统养殖方式和建场用地局限影响,规模养猪场大都依山傍水而建,净道与污道未能分设,生产区和生活区交错,猪舍与住宅相邻,人畜混居。在排污方面,大多数猪场排污沟与雨水沟没有分流,或排污采用明沟建设。清洗猪栏时,没有采取干清粪措施,只是以水冲排,或导致沼气池不能有效运行,或粪水贮存池满溢直接排放。
3、粪污设施与生产规模不配套。调查资料显示:年出栏500头的养殖场粪污全进沼气池,应配套建设300立方米的沼气池;如采取干清粪工艺,则只需配建沼气池 120立方米。全市现有年出栏500头以上的养殖场253个,建沼气池300立方米以上的24个,仅占总数的9.5%。大部分猪场虽配备了沼气池、沼液存贮池等治污设施,但其容量与生产规模不配套,粪污处理链不完整,造成污染物处理不完全。部分沼气池存在严重的工程质量问题,不能正常运行;还有一些沼气池年久失修,根本无法使用,形同虚设。
4、疫病防治废弃物和病死猪处理成隐患。随着养猪业的普遍发展,部分养殖场把生产投入品包装和疫病防治废弃物(包装袋、疫苗瓶、药物瓶、玻璃渣、注射器等)和病死猪随意乱丢,附近山沟、小溪或荒地荆棘从中时有发现,已成为新的安全隐患,开展全面治理有相当难度。目前,绝大部分养殖户对病死猪都是进行深埋处理,但多因掩埋深度不够,而露尸荒野。建焚烧炉、化尸池等投入大,养殖户不愿或无力投资建设。
二、粪污量化分析
(一)生猪养殖粪污生产量
据测算,污染负荷量:1头猪每年所产生的污染负荷按bod5(生物耗氧量) 计算相当于10~13人,以2013年全市生猪出栏78万头计,相当于增加了823~1070万人口的污染负荷量。粪尿排放量:参照国家环保部推荐的排泄系数,计算出2013年我市生猪养殖粪便产生的总量为38.05万吨,尿液为54.8万吨,污染物bod5为2.02万吨,codcr(化学需氧量)为 2.08万吨,nh3-n(氨氮)为0.156万吨,tp(全磷)为0.13万吨,tn(全氮)为0.37万吨。废水排放量:不同的生产方式和管理水平,其所产生的废水排放量也存在较大差异。采取干清粪工艺,每头生猪每天的废水排放量为5kg;采取水冲粪工艺,每头生猪每天的废水排放量10kg以上;据此标准(平均)测算,2013年我市生猪养殖废水排放总量在227.76万吨左右。
(二)规模猪场粪污处理情况
目前,我市生猪规模养殖场粪污清理方式主要有:干清粪、水冲粪、水泡粪三种;导流方式主要有:雨污分流、暗道排污、明沟排放;处理利用模式主要有厌氧(沼气池)生物处理①、好氧(粪水贮存池、氧化塘等)生物处理模式②等。据调查,全市规模猪场建有沼气池的387户(其中排污基本达标的55户),占总数的 48.25%;采用好氧生物处理模式的116户,占总数的14.46%;无任何措施直接排放的299户,占总数的37.28%。采用①②混合处理模式的 2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