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幕墙工程加工制作基本要求
1、玻璃幕墙:(《玻璃幕墙工程技术标准》JGI 102-2003):材料技术要求:主要的材料应有厂家的生产资质证书、产品合格证和质量保证书,另外材料应符合国家的环保规定。铝合金材料、钢材、玻璃、建筑密封胶、硅酮结构密封胶和其他材料的设计选用要求及相关材料技术标准规定。
1.1.铝合金材料(甲定品牌)
a.铝制构件及修饰均应为挤压成型,合金型号见设计图;
b.所有挤压铝材均应为同一家公司生产;
c.所有型材应按要求的细节尺寸成型,无表面缺陷、不良外观、强度或耐久性能方面的问题;
e.铝材厚度满足设计要求;
f.不可采用未经任何表面处理的原身产品;
g.表面均采用氟碳喷涂处理,三涂二炬 40μm。
h.喷涂颜色应确保20年不褪色、不脱落。
I.铝型材品牌范围:广州坚美、亚洲、兴发
1.2. 玻璃(甲定品牌):建筑幕墙所选用的玻璃应符合中国国家标准及下列要求。
a.本工程主要选用 LOW-E中空节能玻璃。
b.生产厂家应负责提供为本项目所提供的玻璃的产品保证书。
c.幕墙玻璃规格、玻璃厚度按照图纸标注确定; LOW-E节能中空玻璃配置不得低于设计要求的配置。雨蓬、采光棚必须采用夹胶钢化玻璃。
d.分包商应留意玻璃生产厂家就安装、装配、清洁和保护所提出的任何特殊要求
e.玻璃应整齐切边,边缘不得有明显缺陷(如拉毛,缺口及其它缺陷),不得有气泡,杂质,裂纹,波纹,凹陷及其它问题。应最大限度地减小变形,不得有任何局部玻璃质量问题造成的影像变形。
f.热处理的玻璃的边缘处理应为平倒角磨边,磨砂状外观效果。转角处应打磨光滑以避免尖角。在钢化之前应预先打磨小的边缘损坏。边缘损坏的最大直径不应超过2mm。任一片玻璃上不应随机出现超过四个这样的损坏。
g.本工程应使用安全玻璃,即全钢化玻璃或夹胶玻璃,玻璃要热浸处理。
h.热处理的玻璃例如半钢化或钢化玻璃应由生产厂家检验以发现剔除任何超出下列误差标准的玻璃:玻璃在任一平面或曲面中发生玻璃尺寸最小值的15%的偏差。若热处理造成平行的波纹,任一峰点与平面的偏差不应 超过0.13mm,相邻峰点的差异不应超过0.8mm。
i.玻璃品牌范围:三鑫、耀皮、南玻、信义。
1.3.硅酮密封胶及结构胶密封(甲定品牌)
a.严格按照生产商的书面批示和建议(依照试验)选择和安装所有密封胶包
括对口尺寸限制、混合、底漆和喷涂方法等方面。
b.与技术说明书的其它部分协调以确认与相邻密封胶兼容。
c.分包商应确保拟采用的硅酮胶与各类型玻璃及铝板兼容。
d.建筑师及招标人对任何密封胶、硅酮胶或玻璃产品的意见,并不能减轻分包商的责任。
e.密封胶拉应力和剪切应力不能超出生产商的建议数值。
f.在加工期间,经常并定期地对密封胶,特别是结构硅酮胶进行粘着力试验,以在材料安装前发现潜在的问题。
g.在核准特定密封胶前,生产商和分包商应进行密封胶与相邻材料的兼容、粘着力及污染试验,同时达到规定要求。
h.所有密封胶,特别就耐候胶和结构胶,应出自同一生产商。
i .结构胶及密封胶品牌:GE、白云、中原。
1.4.橡胶条与垫块
a. 所有的衬垫/干燥耐候,除与硅酮密封胶接触的之外,都应为聚氯丁橡胶。在与硅酮密封胶接触的地方,所有的衬垫和垫片都应为预热处理硅酮橡胶,其化学性能上与硅酮密封胶兼容。
b. 所有的衬垫/耐候胶/填料都应与框架构件连续搭接:不允许采用粘结的搭接形式。
c. 海绵衬垫/耐候胶/垫块应为挤压成型黑色聚氯丁橡胶或硅酮橡胶,硬度值为邵氏硬度40±5。
d. 具有20%至30%的压缩度,延伸率≥20%,抗拉强度≥11Mpa,并应具有良好的抗臭氧及紫外光性能,能耐50oC—150oC的温度,耐老化年限不少于30年。
1.5.五金件(甲定品牌)
采用多点锁和地弹簧、闭门器、门把手门夹等,颜色同铝型材,考虑五金件属于特殊构件,需采用国际知名品牌。(指定五金件品牌范围:坚朗 、合和,地弹簧品牌范围:皇冠、多玛、汇泰龙。
2、金属与石材幕墙:(应符合《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标准》JGI 133-2001)
2.1.花岗石:
a.石材挂板光泽、颜色深浅、纹理大小、方向及均匀程度必须与提供的样品或建筑师及招标人批准的代样品相符。
b. 所有用于此合同笵围内之同一品种石材必须取于同一矿脉。
所有暴露的石材表面, 包括其正面与侧面的饰面都必须统一并达到要求。所有石材隐蔽的表面(包括背面及边缘)必须以石材供货商指定的防水及防污迹处理。
c. 毗邻石材挂板的色泽、纹理必须非常接近且没有明显差异, 纹理方向需统一。d. 所有石材挂板不能带有洞孔、裂纹、散裂、崩缺、污点及杂质等缺陷。石材挂板侧面必须与正面成直角, 并带有2mm的倒角。
e. 石材表面微裂超出下列范围即视作裂纹而不能用于此项目:
微裂宽度超过0.05mm且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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