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案件审核谈行政处罚案件的问题及对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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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案件审核谈大队行政处罚案件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近年来,金坛城管行政执法大队查办案件的数量逐步上升,案件质量逐步提高,所查办的案件无论是从违法事实、证据提取、适用法律法规,还是处罚程序、使用文书,都较以前更加清楚、准确、合法、规范。但由于各种因素,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下面从行政处罚案件核审的角度,对行政处罚案件材料中存在的问题、成因以及解决此类问题的对策,谈几点个人的看法。
一、存在的问题
从近几年我大队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情况看,行政处罚案件办理中还不同程度的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各中队案件集中于少数队员办理。尽管近两年大队提出了全员会办案、能办案、善办案的目标,并制定了相应的考核标准,规定从中队长到普通队员每人每月完成的案件数量,但是促动效果不大。2013年全年各中队案件完成年初目标的12%,2014年,自3月初大队目标考核办法下发以来一个月时间里,共办理案件37起,各中队办理案件数量、队员之间办理案件数量均不平衡,案件集中于少数队员,主要是近几年新进公务员办理的情况未有明显改观。
(二)未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案。自《行政强制法》实施以来,部分队员认为办案程序过于繁琐,为提高办案效率,而忽视程序公正的现象较为普遍。调查文书中没有出示执法证件的记录,到期不发放解除扣押决定书、解除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决定书,不办理相应报批手续比较常见。
(三))工作要有知识,也要有经验,办案技能娴熟了,心理沉稳了,目前队伍年轻同志较多,行政处罚案件的法制审核是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过程中的必经程序,也是。审核能够及时发现案件存在的不足,促进案件承办人积极调查,尽可能地全面收集并固定证据,确保案件经得起严格,从而确保处罚决定具有公正性。因此,一定要高度重视案件审核工作,切不能走过场,讲情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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