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管理处罚措施试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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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管理处罚措施
(讨论稿)
为了保证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有序进行,根据有关规程、规范,制定本处罚措施。
一、组织机构管理
1、未经建设单位项目经理同意,施工单位的绿化技术人员不得离开工地,同时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月驻工地时间不得少于22天,否则按1000元/天.人进行违约经济处罚。
2、未经建设单位项目经理同意,绿化监理工程师不得离开工地,且总监理工程师月驻工地时间不得少于22天,否则,按2000元/天.人进行违约经济罚款。
3、设计代表未按建设单位项目经理要求,及时到施工现场对工程进行解答,按500元/次进行经济处罚。
二、园林绿化苗木管理
进入施工现场的园林苗木需监理及业主检验认可,不合格的苗木必须无条件退场,不得用于工程施工;若施工方强行用于工程施工,对其按2000/次进行经济处罚,监理有权按不合格工程处理,施工方按相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若因监理方失误或过错造成不合格苗木的使用,对其按2000/次进行经济处罚,同时不免除施工方责任。
三、园林绿化施工质量管理
严格实行国家和行业制定的有关质量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范,施工方应切实加强施工质量管理,认真履行三检制和工序管理制度,每道工序均由监理工程师现场认定,否则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对施工中出现不服从监理和建设方的管理的,按以下情况进行经济处罚。
1、对监理工程师和业主方下达的书面指令未执行的,罚500元/次;
2、对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未及时回复,罚200元/次,对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的口头指令未执行,罚200元/次;
3、未经监理和业主同意和验收,擅自进行隐蔽工程覆盖或下道工序施工,除按相关文件执行外,每次罚1000元;
4、现场施工工程中,发现有违反国家强制性条文的行为,每次罚500元;
5、及时参加监理组织的监理例会和业主方组织的相关会议,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迟到罚100元/次,缺席罚300元/次;
四、工程资料管理
施工方在进行工程建设时,应完善工程资料,其中包括工程进度资料、施工质量控制资料、施工技术资料以及中间验收资料等,以上施工配套资料必须与工程进度相匹配且与项目工程进度款挂钩,申报工程进度款时必须附相关的进度资料,否则停付工程进度款。工程施工结束后限定1月内完成资料整编,如果因为施工方资料滞后而影响工程验收,一次性处以1万元经济处罚;因为监理资料滞后而影响验收,一次性处以5000元经济处罚。
园林绿化工程验收程序
(讨论稿)
绿化是现代化城市建设的主要组成部分,它能改善生态环境、美化生活、增进人民身心健康、创造良好投资环境、促进经济发展,是大都市与国际接轨的主要指标。随着园林绿化建设工程项目的数量和规模在不断地增加,为确保园林绿化工程的建设质量,对园林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过程中的各个工序及相关指标进行规范是非常有必要的。
绿化工程施工环节较多,为了保证工作质量,做到预防为主,全面加强质量管理,必须加强施工材料(种植材料、种植土、肥料)的验收,且必须强调中间工序验收的重要性,因为有的工序属于隐蔽性质。如挖种植穴、换土、施肥等,待工程完工后已无法进行检验,一般的园林绿化工程验收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如下表1:
单位工程
分部工程
分项工程
绿
化
工
程
栽植基础
客土、场地整理、地形整理
植物材料
植物材料进场验收签证
树木栽植
放线、树穴、施肥、种植、支撑、修剪、养护
草坪、花坛、地被栽植
土地平整、放线、树穴、施肥、草坪播种、草坪栽种(根)、草卷铺设、地被及花坛植物种植、养护
具体的体现在以下的各个时间节点和施工过程中。
一、种植前土壤、有机肥以及地形的处理
1、土壤是园林植物生长的基础,含有害物质及杂物必须清除,达到植物生长的条件。因此,在绿化工程施工前必须进行土壤化验,对不合格土壤,采取相应措施,改善土壤理化性质,提高土壤肥力。
验收方法:检查土壤检测报告及观察检查。检查数量:按面积每10000㎡取样检测1 次,面积≤10000 ㎡应取样检测1 次;回填土按每500m3取样检测1 次,面积≤500m3应取样检测1 次。
2、绿化施工所用有机肥料主要理化性状应符合栽植植物的生长要求。
验收方法:检查有机肥料检测报告及观察检查。检查数量:按有机肥料每20T 取样检测1 次,≤20T 应取样检测1 次。
3、土地应平整,回填的栽植土已达到自然沉降的状态,地形的造形和排水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栽植土整洁,无明显的石砾、瓦砾等杂物;土壤疏松不板结。
验收方法;采用观察或尺量检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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