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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株洲市消除贫困与全面小康发展规划实施分析 .doc

发布:2017-01-11约字共25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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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消除贫困与全面小康发展规划实施分析 消除贫困与全面小康发展规划实施分析   1.主要预期目标完成情况   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农村全面小康社会监测和评价指标体系,我们对全市2016年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状况进行了综合评价。从测评情况看,我市农村全面小康实现程度%,比上年提升个百分点。从各项子目标实现程度看,经济发展目标指标得分分,已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社会发展指标得分分,实现程度为%;人口素质指标得分分,实现程度为%;生活质量目标得分分,实现程度为%;民主法制和资源环境目标已全面完成目标,分别得到6分和7分的满分值。   表4-19 2016年株洲市农村全面小康测评   指 标   单位   总体   小康值   全面   小康值   2016   实际值   实现   程度   权数   综合   分值   A、经济发展      29      农村居民人均   可支配收入   元/人   2200   6000   8468      20      第一产业   劳动力比重   %   50   35         5      小城镇人口比重   %   16   35         4      B、社会发展      20      农村合作   医疗覆盖率   %   10   90   100      8      农村养老覆盖率   %      60   100      4      万人农业   科技人员数   人   1   4         4      农村居民   基尼系数   -               4      C、人口素质      15      平均受教育年限   年      9   8      12      平均预期寿命   年      75   74      3      D、生活质量      23      恩格尔系数   %   49   40         4      居住质量指数   %   18   75         11      农民文化娱   乐支出比重   %      7         3      农民信息化程度   %   28   60         5      E、民主法制      6      农民对村务   公开的满意度   %   55   85   85      3      农民社会   安全满意度   %   60   85   87      3      F、资源环境      7      常用耕地   面积变动幅度   %   -   0         3      森林覆盖率   %      23         2      万元农业   GDP用水量   立方米/万元   2600   1500         2      农村全面   小康程度合计   100      2.主要工作进展情况及成效   经济发展离目标一步之遥   经济发展目标包括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第一产业劳动力比重和小城镇人口比重等三个指标。2016年,我市经济发展指标实现程度为%,较上年提高个百分点,加权综合分值为分,同比增加了分。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016年我市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468元,比6000元的全面小康目标值高出2468元。从各县情况看,除茶陵县和炎陵县外,其余县市区已经实现了全面小康目标。   第一产业劳动力比重 2016年,我市从事第一产业的劳动力比重为38%,高于35%的全面小康标准值3个百分点,尚需进一步转移第一产业劳动力才能达到全面小康。   农村小城镇人口比重 我市各县农村小城镇建设进程普遍较快,2016年,我市农村小城镇人口比重为%,离35%的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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