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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电工程保修服务措施
1.保修范围
本保修服务适用于以下弱电工程设备及其配件:
-闭路电视系统
-防盗报警系统
-门禁系统
-电子巡更系统
-会议系统
-电话系统
-数据网络系统
-公共广播系统
2.保修期限
用户购买弱电工程设备后,享受免费保修服务的期限为自设备
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的十二个月。
3.保修内容
3.1在保修期限内,对于设备正常运行中出现的故障,供应商
将为用户提供免费的维修、更换服务。
3.2供应商将及时响应用户报修请求,并在约定的时间内进行
售后服务。
3.3维修、更换设备所使用的配件将符合原有设备品质要求,
并按照厂商规定进行维修、更换。
4.保修责任
4.1保修服务仅适用于用户正常使用该设备情况下的故障。
4.2以下情况下产生的故障不属于保修范围:
-由于人为破坏或错误操作造成的故障。
-由于非供应商指定的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导致的故障。
-设备在超出正常使用情况下导致的故障。
-设备搬迁、改装或拆卸后导致的故障。
4.3保修服务不包括对设备的维护、保养和升级。
5.保修申请
5.1用户发现设备故障时,应立即联系供应商的售后服务部门,
并提供准确的故障描述和设备信息。
5.2供应商售后服务部门将根据用户提供的信息进行判断,确
认故障情况。
5.3在故障确认后,供应商将安排维修人员进行维修、更换。
6.其他条款
6.1本保修服务为免费服务,用户无需支付额外费用。
6.2本保修服务仅适用于原始购买设备的用户,不适用于二手
购买设备的用户。
6.3供应商保留对本保修服务条款进行解释和调整的权利。
以上是弱电工程保修服务措施的主要内容,如有任何疑问,请
随时联系我们的售后服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