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承包合同--木工班组.doc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建筑企业分部分项工程劳务承包合同
为了做好工程内部管理,调动各专业班组的积极性,规范质量、安全、文明、标化等施工管理行为,促进工程进度,经共同协商将部分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内部劳务承包,特订立本合同:
发包单位:淮安五洲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潜山益兴名流花苑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班组:基础、主体等木工班组 承包人: 梁玉飞 (以下简称乙方)
发包项目:潜山益兴名流花苑1#、4#、5#、10#楼工程(设计号:AHMY2015004)基础、主体等分部工程所有模板分项(包含二次结构)及与本承包分项有关的所有临时设施和标化现场等木工工种全部工作内容。
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包清工)。
承包内容:本楼栋木工机械就位、木工场地、木工制作棚、木工工具房;配合开工放线及楼层放线等;所有现浇结构模板、预制钢筋砼构配件模板制作、安装、拆除、除钉与清理归堆、每天的落手清工作和一切作业现场清理、堆场清理、检查验收清扫、临时设施和标化现场、离施工楼号中心点80M范围内的所有原材料(与本承包分项相关的部分)的搬运;负责开卷扬机;甲方只负责提供垂直运输机械并负责维修(乙方人为损坏维修费用由乙方支付),甲方负责送电到楼层配电箱,楼层配电箱由乙方负责维护,工程完工后交甲方项目部,损坏和缺少按价赔偿,照明电缆、灯具、灯管等全部由乙方自负。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安徽省地方现行质量验收标准,达到项目部分部分项工程验收要求,确保达到市优工程。
安全要求: 严格按照国家及安徽省地方安全施工规范标准要求施工,达到项目部安全施工要求,彻底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文明、标化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及安徽省地方文明、标化工地施工验收标准,达到项目部文明、标化工地施工验收要求,确保验收达到市文明、标化工地。
一、质量管理办法
1、工程质量标准为确保优质结构及市优工程,确保竣工验收一次性通过,因乙方责任验收不合格,则甲方按乙方已完成工作总量的60%结算付款。
2、乙方必须配备班组质检员、安全员、施工班长,乙方承包人必须随班组成员同时进场并跟班作业,直止承包工程结束,有事外出必须经项目部同意批准方可(有书面批准材料),并保证通讯工具畅通,保证随叫随到。
3、乙方必须严格按设计图纸、设计变更及项目部人员的技术交底(书面、口头)要求进行施工,乙方不清楚处应及时咨询甲方施工员,若造成错误返工及质量返工,则由乙方全权负责返工,返工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并视情节轻重甲方可给予乙方500—5000元人民币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甲方有权将乙方无条件清退出场,已经完成的工程量按60%结算付款,余额作罚金没收,乙方所带领的工人工资由乙方用甲方所支付的60%结算款支付,不足部分由乙方负责支付。
4、乙方所承包的分项按施工程序进行分项验收时,遇有不合格的分项或部位,经两次通知(包括书面、口头)督促返工后,仍未达到质量要求的,则甲方有权将乙方无条件清退出场,退场结算办法同本合同第一项第3条。
5、乙方所承包的分项工程完成后必须及时配合甲方完成所做分项工程的检验试验工作,配合人工费全部由乙方负责,乙方无人员或未及时安排人员配合的,甲方另行安排,发生费用从乙方承包款中按双倍扣除。
二、工期要求及管理办法
1、乙方于2015 年 8 月 13 日进场,到 2016 年 4 月 12 日止所承包楼栋的基础、主体分部分项工程必须全部完成。
2、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所安排的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楼层进度必须确保3天完成1层,必须保证分段进度计划不拖工期,否则给甲方及相关班组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按价赔偿,若由甲方安排其他班组完成,其报酬直接从乙方承包款中扣除,并视情节轻重甲方可给予乙方500-1000元人民币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甲方有权将乙方无条件清退出场,退场结算办法同本合同第一项第3条。
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1、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行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范和标准,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