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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常委会职权目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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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常委会职权目录 代码 单位 权力类型 权力名称 法定依据 工作流程 工作时限 实施主体 公开 范围 公开 形式 公开 时限 030001 县委 贯彻执行权 组织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和中央、省委、市委领导的重要指示,结合墨江实际,研究制定具体贯彻意见和工作部署,并检查贯彻执行情况。《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召集县委全委会,向全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对应由全委会决定的事项事先进行审议和提出意见。《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研究决定全县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以及党的建设中带有全局性和政策性的重要问题、重大政策措施以及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改革措施。研究提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财政预算、预算调整、重大资金安排(500万元以上)和其他重大事项。《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研究决定全县县管干部的推荐、提名、任免和奖惩;审定县管科级(含副科级)组织机构的设置、调整和撤并;对所管干部实施有效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研究决定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县政府党组、县政协党组提出的重大事项,并作出相应决定。讨论决定县纪委提出的重大请示问题;对基层党委请示的必须由县委常委会决定的其他重要问题作出决定。对县委批准设立的其他党组按照权属关系,逐级研究提出意见后,由县委常委会作出决定。《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审定有关召开县党代表大会、县党代表会议、县委全委会及其它重要会议事项,检查会议决定、决议的贯彻落实情况。《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定期不定期听取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县人民政府党组、县政协党组、县人民法院党组和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汇报。 《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讨论需要县委常委会决定的其它重要事项。 《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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