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详情

2017-2018年北京大学中国语言文学系新闻与传播硕士(创意写作方向)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考试科目经验.docx

发布:2017-06-02约2.4千字共6页下载文档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2017-2018年北京大学中国语言文学系 新闻与传播硕士(创意写作方向)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考试科目、经验、辅导随着我国文化事业尤其是现代文化创意产业的迅猛发展,为满足社会对于创意人才的现实需要,培养具有深厚专业基础、高水平写作能力和出色创意才华的高层次、应用型写作人才,北京大学中国语言文学系 2017 年招收新闻与传播硕士(Master of Journalism and Communication,MJC)创意写作方向(CreativeWriting)专业学位研究生 40 名,其中拟接收推荐免试生 15 名,应试生招生人数以招生计划减去实际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人数为准。一、推荐免试按照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北京大学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接收全国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者请按照《北京大学 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的要求,申请攻读我校新闻与传播硕士(创意写作方向)专业学位研究生。二、普通招考(一)报考条件报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 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 9月 1 日)或 2 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只能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5、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在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学术论文,不限学科专业。除复试外还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二)报名?2 / 41、考生报名前须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考生的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2、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网址:/),报名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3、报名考试费按照北京教育考试院的规定收取。(三)入学考试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时间按国家教育部统一规定进行,初试科目如下:① 思想政治理论② 英语二③ 新闻与传播专业综合能力(创意写作方向主要考写作)④ 新闻与传播专业基础(创意写作方向主要考文学基础)(四)复试安排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复试时间一般在 3 月份,参加复试的考生应达到北京大学复试分数线。复试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具体差额比例和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在复试前确定。复试将采取笔试、口试或两者相兼的方式进行,以进一步考察学生的专业基础、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等。考生的外语听力考试在复试中进行,并计入复试总成绩。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在复试前到北大研究生院网页下载相关表格,按规定时间提供可以证明自身研究潜能的各种材料。包括攻读硕士学位阶段的研究计划、学校正式成绩单、科研成果等。参加复试考生需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按北京教育考试院规定执行。(五)录取考生总成绩由三部分组成,即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外语听力成绩。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及格者我校将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择优录取。三、培养方式新闻与传播硕士(创意写作方向)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行学分制,全日制脱产学习。基本学习年限为 2 年。?3 / 4四、学历学位学生在规定年限之内,学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修满学分,完成毕业作品和硕士学位论文,并通过北京大学组织的学位论文答辩,经校长批准,颁发注明学习方式的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批准,授予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五、学费学费总额为 8 万元。学生须按学年交纳学费,即在新生入学报到及第二学年开学注册时分别交纳 4 万元,届时未交纳或未足额交纳学费者,将不予办理入学及注册手续。本专业不设学业奖学金,所有学生均需交纳学费。住宿及费用自理。六、转档与就业派遣已被录取的“转档”硕士研究生,应在入学前将档案、户口和人事关系转入学校,入学后学校不再办理“转档”手续。“不转档”硕士研究生,档案、户口和人事关系不转入学校,不参加学校奖学金的评定,学校不安排住宿、公费医疗和就业派遣。“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均为全日制定向培养研究生。非在职研究生的人事档案应转入学校,在职研究生的人事档案应由定向单位负责管理。七、监督管理与违纪处理
显示全部
相似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