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单元安全检查表-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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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单元安全检查表
序号 检查内容 依据 结果 备注 合格 不合格 1.供电电源 1.1 一级负荷应由两个电源供电,当一个电源发生故障时,另一个电源不应同时受到损坏,二级负荷宜由两回线路供电 GB50052-95
第2.0.2条
第2.0.6条 1.2 同时供电的两回及以上供配电线路中一回路中断供电时,其余线路应能满足全部一级负荷及二级负荷。 GB50052-95 第3.0.6条 1.3 特别重要负荷,除由两个电源供电外,尚应增设应急电源,严禁将其它负荷接入应急供电系统 GB50052-95
第2.0.2条 1.4 应急电源与正常电源之间必须采取防止并列运行的措施 GB50052-95 第3.0.2条 1.5 正常运行情况下,用电端子处电压偏差允许值应符合规程要求 GB50052-95 第4.0.4条 2.配变电(所)、10KV配变电站(室) 2.1 ①变电所、配电所(包括配电室,下同)和控制室应布置在爆炸危险区域范围以外,当正压室时,可布置在1区、2区内。
②对于易燃物质比空气重的爆炸性气体环境,位于1区、2区附近的变电所、配电所和控制室的室内地面,应高出室外地面0.6m。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50058-92
第2.5.7条 2.2 ①电压为l-10kV配电所可通过走廊或套间与火灾危险环境的建筑物相通,通向走廊或套间的门应为难燃烧体的。
②变电所与火灾危险环境建筑物共用的隔墙应是密实非燃烧体。管道和沟道穿过墙和楼板处,应采用非燃烧性材料堵塞。
③变压器室门窗应通向非火灾危险环境。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50058-92
第4.3.5条 2.3 配电室应设置防火门,并应向外开启,相邻配电装置之间有门时应能双向开 GB50060-92 第6.0.1条 2.4 长度大于7m 的配电室应设两个出口,并宜布置在配电装置室的两端。 GB50060-92 第6.0.1条 2.5 变配电室应设防止雨雪和蛇鼠类小动物从窗、门、电缆沟等进入室内的设施。 GB50053-94 第6.2.4条 2.6 变配电室位置应接近负荷中心,进出线方便,与爆炸危险场所应有足够距离。 GB50187-93 第4.3.2条 2.7 企业变电所设置围墙或围栏进行防护;变电所内为满足消防要求的主要道路宽度,应≤3.5m. GB50059-92
第2.0.3条 2.8 地势不低洼,不积水,变电室场地应有排水措施,所有地段坡度不小于0.3% GB50059-92
第2.0.5条 2.9 隔离开关与相应的断路器和接地刀闸之间,应装设闭锁装置;变电所的屋外配电装置,应设直击雷保护装置。 GB50059-92
第3.6.3条
GBJ64-83 2.10 变配电室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应根据容量大小及其重要性配备适当数量的灭火器材。 GB50059-92 第4.6.3条 3.电气线路 3.1 屋外配电装置的道题、套管、绝缘和工具的安全系数应符合规范规定。 GB500600-92
第4.0.15条 3.2 无遮拦裸导体、至地面之间的安全净距应符合10KV:2700mm。 GB500600-92
第5.1.1条 3.3 电缆敷设应排列整齐,不宜交叉;在穿过墙壁、楼板或进入电气盘、柜的孔洞处,用防火堵料封堵 GB50168-92 5.1.18 3.4 电缆支架、槽盒、保护管等的金属部件防腐层应完好,接地应良好 GB50168-92 8.0.1 4.系统接地 4.1 380/220V配电系统应采用三相五线制,做到保护零线和工作零线分开敷设。 《电规》 第25条 4.2 变电所内,不同用途和不同电压的电气设备,除另有规定者外,应使用一个总的接地体,接地电阻应符合其中最小的要求。 GBJ65-83
第2.0.2条 4.3 接地线在穿过墙壁、楼板和地坪处加装钢管或其它坚固的保护套。接地干线应在不同的两点及以上与接地网相连接。 GB50169-92
第2.3.3条 4.4 明敷设的接地线应便于检查,位置不应妨碍设备的拆卸和检修,当沿建筑物墙壁水平敷设时,离地面距离宜150~300mm,与墙壁间隔宜为10~15mm. GB50169-92
第2.3.7条 5.防静电 5.1 在易产生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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