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图书馆、博物馆装修项目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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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乐图书馆、博物馆装修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CLZC【2016】045
招 标 人:昌乐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恒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二○一六年五月
目 录
投标人须知
技术标准和要求
合同格式
工程量清单报价书
图纸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七章 评标办法
附 件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工程综合说明
1、工程名称:昌乐图书馆、博物馆装修项目
2、建设地点:昌乐县
3、招标范围:碧泽园小区办公楼裙楼区域装修改造
4、工期及质保期要求:工期:自开工之日起80天(日历天)内完工。
质保期: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的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规程及标准。
本工程要求的质量标准为合格。
2
合同名称
昌乐图书馆、博物馆装修合同
3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4
付款方式
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工程过半后付合同价款的3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拨付至合同价款的85%,工程审计完成付至工程结算值的97%,预留3%作为质量保修金,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一次性全额返还(无息)。
5
投标人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
2、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投标人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4、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6
投标有效期
60日历天
7
资格审查方法
资格后审
8
领取招标文件
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5月23日至5月27日。
地点:昌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阳街与惠民路交叉口西北角,昌乐市民服务中心四楼)
9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2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万元整)。
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6月14日12时
保证金递交形式:投标保证金应以电汇、网上银行支付等形式缴纳。缴纳后投标人将电汇凭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复印件发电子邮件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sdhjzb001@163.com),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0536-5077935)进行查验落实。注: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单位帐户转出。
开户名称:山东恒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工商银行潍坊东关支行
账 号: 1607001219025920128
财务电话:0536-5077933,联系人:刘会计
10
投标答疑及踏勘现场
1、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或标前答疑会。
2、投标人有疑问请于2016年5月28日12时前将疑问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传真(0536-5077933)至山东恒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HYPERLINK mailto:或发邮件至 或发邮件至sdhjzb001@163.com ,并电话通知代理公司,答疑文件将及时发放给投标人。 联系人:秦晓敏 联系电话0536-5077935
11
投标文件份数
商务标:一份正本,五份副本;技术标:一份正本,五份副本;
(商务标书、技术标书分别装订)
1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昌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阳街与惠民路交叉口西北角,昌乐市民服务中心四楼第一开标室)
13
投标截止时间
2016年6月17日9时00分
14
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6月17日9时00分
地点:昌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阳街与惠民路交叉口西北角,昌乐市民服务中心四楼第一开标室)
注:投标人须提前30分钟到达开标现场,提交相关资格审查材料、业绩证明材料等原件。
15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详见第七章“评标办法”。
16
履约保证金数额
履约保证金按中标金额的2%交纳。
17
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15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整)。
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否则为无效标。
一、总 则
1、工程说明
l.1项目概况:昌乐县图书馆、博物馆位于昌乐碧泽园小区办公楼裙楼,共计三层。现需进行办公楼裙楼区域的装修改造,以满足实际使用需求。
1.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1.3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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