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顾问业务数据交换技术接口规范.docx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顾问业务数据交换技术接口规范(试行)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顾问业务数
据交换技术接口规范(试行)
2021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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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目录 2
前言 4
1.范围 5
2.规范性引用文件 5
3.术语和定义 5
4.系统框架 6
5.文件业务码 6
6.交易模式 8
6.1交易模式一 8
6.2交易模式二 8
7.基础要求 9
7.1文件传输 9
7.2数据类型 9
7.3文件规范 10
7.4其他要求 11
8.业务数据交换接口传输文件的内容和格式 11
8.1基金投顾服务签约解约申请(201) 11
8.2客户基本信息(001) 12
8.3基金投资组合策略转入申请(202) 17
8.4基金投资组合策略转出申请(203) 18
8.5基金投顾服务签约解约确认(301) 19
8.6基金投资组合策略转入交易指令(101) 19
8.7基金投资组合策略转出交易指令(102) 20
8.8基金投资组合策略调仓交易指令(103) 22
8.9基金投资组合策略成分基金分红方式设置(104)(可选) 23
8.10基金交易申请结果(002) 24
8.11基金交易确认结果(003) 25
8.12客户存量份额(004) 27
8.13客户在途资产(005) 27
8.14客户资金信息(006)(可选) 28
8.15基金净值及交易信息(007) 29
8.16基金投资组合策略基本信息(302) 31
8.17基金投资组合策略行情(303) 34
8.18基金投顾费用收取指令(105)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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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9客户资产收益(304) 36
8.20基金投资组合策略报告信息(305)(可选) 36
9.附录 37
9.1错误码列表 37
9.2数据字典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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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文件基于《关于做好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顾问业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制定。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顾问业务数据交换技术接口规范(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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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顾问业务数据交换技术接口规范(试行)
1.范围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顾问业务数据交换技术接口规范》(以下简称《接口规范》)规定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顾问业务(以下简称“基金投顾业务”)开展中,基金投顾业务试点机构(以下简称“基金投顾机构”)与基金销售机构之间进行数据交换时所采用的数据格式、数据定义和数据内容。基金投顾机构与基金销售机构可参照《接口规范》进行数据交换。
《接口规范》使用对象为基金投顾机构与基金销售机构的业务人员,以及相关系统开发技术人员。《接口规范》可作为机构合规自查的参考文档。
《接口规范》适用于管理型基金投资顾问业务以及非管理型基金投资顾问业务。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改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ISO3166国家和地区代码表。
GB/T39595-2020开放式基金业务数据交换协议。
3.术语和定义
业务术语
定义
基金投顾机构
指获得基金投资顾问业务试点资格的机构。
基金投顾前端系统
指面对客户的基金投顾服务系统,可以部署在基金销售机构端或基金投顾机构端的部分。
基金投顾后端系统
指基金投顾服务系统,仅部署在基金投顾机构端的部分,用于生成投资建议的系统。
基金投顾系统
投顾前端系统或投顾后端系统。
基金销售机构
指具备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机构。
基金销售系统
指基金销售机构与基金投顾机构对接的系统,负责执行基金投顾下发的查询、交易等指令,并根据约定给基金投顾机构提供开展业务所需的投顾交易指令执行结果等信息。
客户
购买基金投资顾问服务(以下简称“投顾服务”)的自然人、机构和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顾问业务数据交换技术接口规范(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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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
4.系统框架
客户基金投顾前端系统基金投顾后端系统
客户
基金销售系统
1、基金投顾系统分为基金投顾前端系统和基金投顾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