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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结构检验项目.pdf

发布:2021-11-14约3.53千字共5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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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钢结构分部(子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见证检测项目 一、见证取样送样试验 1、钢材及焊接材料复验 (1) 抽检数量及检验方法 第 4 .2.2 条 :对于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钢材,应进行抽样复验,其复验结果应符合现 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1、国外进口钢材; 2、钢材混批; 3、板厚等于或大于 40mm,且设计有 Z 向性能要求的厚板; 4 、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大跨度钢结构中主要受力构件所采用的钢材; 5、设计有复验要求的钢材; 6、对质量有疑义的钢材。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复验报告。 第 4 .3.2 条 :重要钢结构采用的焊接材料应进行抽样复验, 复验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 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复验报告。 (2) 合格质量标准 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有关产品标准的规定。 2、高强度螺栓预拉力、扭矩系数复验 (1) 抽检数量及检验方法 第 4 .4 .2 条 :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应按本规范附录 B 的规定检验其扭矩系数, 其检验结果应符合本规范附录 B 的规定。 检查数量:见本规范附录 B。 检验方法:检查复验报告。 3、摩擦面抗滑移系数复验 (1) 抽检数量及检验方法 第 6 .3.3 条 :钢结构制作和安装单位应按本规范附录 B 的规定分别进行高强度螺栓连 接摩擦面的抗滑移系数试验和复验, 现场处理的构件摩擦面应单独进行摩擦面抗滑移系 数试验,其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见本规范附录 B。 检验方法: 检查摩擦面抗滑移系数试验报告和复验报告。 (2) 合格质量标准 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有关产品标准的规定。 二、焊缝质量 1、内部缺陷 2 1 (1) 抽检数量及检验方法 一、二级焊缝按焊缝处随机抽查 3 %,且不应少于 3 处 ;检验采用超声波或射线探伤, 其内部缺陷分级及探伤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 果分级》 GB11345-89和 《钢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级》 GB3323-87的规定。 2、外观缺陷 (1) 抽检数量及检验方法 第 5.2.6 条 (主控项目): 检查数量:每批同类构件抽查 10%,且不应少于 3 件;被抽查构件中,每一类型焊缝 按条数抽查 5 %,且不应少于 1 条;每条检查 1 处,总抽查数不应少于 10 处。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或使用放大镜、 焊缝量规和钢尺检查, 当存在疑义时, 采用渗透或 磁粉探伤检查。 第 5.2.8 条 (一般项目): 检查数量:每批同类构件抽查 10%,且不应少于 3 件;被抽查构件中,每一类型焊缝 按条数抽查 5 %,且不应少于 1 条;每条检查 1 处,总抽查数不应少于 10 处。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或使用放大镜、焊缝量规和钢尺检查。 (2)合格质量标准 第 5.2.6 条 (主控项目): 焊缝表面不得有裂纹、 焊瘤等缺陷。 一级、二级焊缝不得有表面气孔、 夹渣、弧坑裂纹、 电弧擦伤等缺陷。且一级焊缝不得有咬边、未焊满、根部收缩等缺陷。 第 5.2.8 条 (一般项目): 二、三级焊缝外观质量标准应符合本规范附录 A 中表 A.0.1 的规定。三级对接焊缝应按 二级焊缝标准进行外观质量检验。 3、焊缝尺寸 (1) 抽检数量及检验方法 第 5.2.9 条 : 检查数量:每批同类构件抽查 10%,且不应少于 3 件;被抽查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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