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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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学校概要
第一条 学校全称:德州学院 学校代码:10448
第二条 学校校址:山东省德州市大学西路566号
第三条 办学层次:本科,同时举办专科教育
第四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五条 学校概况:德州学院是山东省综合性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座落在素有“神京门户”和“九达天衢”之称的德州市。详见院校网站。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工作的领导、指导、协调等工作。
第七条 德州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略)
第八条 我校普通高考招生宣传、咨询、录取、信息公布等工作均由我校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或个人进行。对以德州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九条 学校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结果公布
第十条 (略)各专业招生计划在实际录取时经主管部门批准将根据报考等情况进行调整。我校将按高考信息中的通信地址向录取新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四章 录取原则和办法
第十一条报考条件(略)
第十二条录取原则(略)
第十三条提档比例: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规定比例提档。
第十四条艺术类专业成绩认可办法详见院校网站
第十五条录取办法:
1.院校志愿:根据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2.专业志愿:以“专业清”为原则,在专业分配时按“专业志愿清”原则进行,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文化总分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体检情况及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安排专业。若无法满足某考生报考专业,服从专业调剂者,根据相近专业、文化总分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体检情况及考生综合素???评价择优安排调剂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对于同分考生,结合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优先录取综合素质评价高者。学校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外语听力成绩高的考生。
3.高水平运动员录取办法按上级有关政策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办法详见院校网站
第十七条身体状况: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其补充规定执行,新生入校后将进行体检,入学体检不合格的新生给予取消入学资格处理;录取新生中有隐瞒既往病史或有其他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出将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按有关规定上报省教育厅从严惩处。
第十八条外语语种:我校英语专业统考外语语种限为英语,外语口试成绩不限;其余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但入学后,公共外语课程限修英语或俄语。
第十九条加分、降分和优先录取办法根据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男女生比例:一般专业不限定男女生录取比例。
第二十一条对不符合国家有关录取规定和我校上述有关录取原则的考生予以退档处理。
第二十二条新生复查:新生入校后,我校采取考试、面试、核查电子档案、核对新生指纹、体检等措施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如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者或违纪舞弊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上报省教育厅从严惩处,新生所交学杂费概不退还。
第二十三条录取结果将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规定的渠道和德州学院校园网及时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第五章 收费标准和奖贷措施详见院校网站
第二十四条(略)第二十五条(略)第二十六条(略)第二十七条(略)
第六章 学历证书
第二十八条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业,成绩合格,颁发德州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或专科专业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相应专业学士学位。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适用于德州学院2016年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十条本章程未尽事宜,由德州学院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联系电话及学校网址:
1.联系咨询电话:0534—8982780 8987899;2.学校监督电话:0534—8985865
3.学校地址:山东省德州市大学西路566号;?4.邮政编码:253023
5.联系单位:德州学院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6.咨询E--mail: dzxyzb@163.com
7.学校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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