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瓦工班组劳务承包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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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工工程劳务承包合同
编号:01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身份证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范围: 分项工程的劳务施工。
四、承包方式
以包工不包料、包工期(不承担他方原因延误的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所有工具及机械设备(发包方仅提供垂直运输机械)、搅拌机、振动机、磨光机、板车、切割机、电锤、电线、照明设施、小型工具、等。包工程验收质量达到发包方检验的优质结构、“金陵杯”标准、包施工时承包方工人的安全保护用品在内、包物价上涨的形式由承包人承包。
五、结算方式:
1、本工程按照施工图纸、设计变更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有效的签证单位计算工程量,按照建筑面积(以江苏省2009年定额规定计算规则为准)结算。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较大设计变更除外),为达到质量要求所采取的合理的技术措施和由承包人的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计量。
2、结算审核程序:承包人申请→施工员审核工程量→质量员确认质量等级→项目核算员核算单价与工程量→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项目负责人有权对有依据的工程量进行增减)→项目经理审批→领导终批。签证必须在三日内完成,不得补签,过时不予认可。
3、说明:
(1)作为有丰富施工经验的承包人,在签证本合同前已完全充分了解与本工程的施工有关的各种情况和信息,承包人承诺不会因为除本合同条款规定可调整的项目外而向发包人要求额外的费用和其他项目的索赔。
(2)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工程变更等各种原因而引发承包人的自身承包范围发生减少,则发包人有权按照实际情况与承包人协商后修改承包人的承包综合单价及承包工程量。
(3)由于承包人的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计量,同时超量耗用的材料费等从承包人的结算款中予以扣除。
六、承包单价:
承包单价为综合单价[包人工费、管理费、差旅费、医疗费( 元以内)、及手提用具等费用],主体部分按照建筑面积 元/m2计算;装饰部分按照建筑面积 元/m2计算。
②、点工的单价:大工按 元/工日、小工按 元/工日、女工按 元/工日(包括夜班、节假日),每日工作时间为9小时。
③、建筑面积按2009年江苏省定额有关规定执行。
七、付款方式
(一)支付时间
1、平时只按月支付工人生活费(每月按1500元计算,)。
2、施工年度春节前,按实际完成工作量付总价的 %(含已付工人生活费)。
3、在工程竣工交付年度春节前,付至 95 %(无息)。
4、留取5%作保修金,待保修期满后(保修期按二年计算)一次付清(无息)。
(二)支付规定
1、从承包人的队伍正式进场后的第二个月开始支付工人生活费,每月的支付标准为参照上月上岗工人的平均人数,按照每人每月1500元的标准支付。
2、承包人在每次申请生活费时,提供当月上岗工人花名册及工资明细表,交项目部批准。按公司规定承包人必须办理工资卡,由发包人统一发放,如发现承包人弄虚作假,每人每次处以违约金100元。
3、发包人支付款项时采用工地食堂饭菜票或者现金的形式。
八、施工内容及范围:(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地基与基础工程的人工配合挖运土方和回填夯实土方以及土方开挖时配合排水、砌集水井、人工修坡、承台修整、基础垫层底土方平整、人工垫石子、塔吊及升降机基础砼浇筑、承台地梁的砖砌胎模和粉刷、混凝土基础的浇筑、砌体基础以及超深桩和灌注桩的桩头处理等分部工程;主体结构工程的混凝土结构的浇筑、二次及零星构件的拌制及浇筑、砌体结构等子分部工程;外墙刮糙 、内墙抹灰、 等子分部工程以及建筑屋面工程的找平层、刚性防水层等子分部(做至粗装修),验收后及房屋交付后所有瓦工造成的缺陷维修;施工中垂直运输机械除外的各种机械及所有工具、用具。
1、混凝土工程已包括采用自拌混凝土方式时的搅拌、运输和浇筑混凝土过程中的人工费以及采用商品混凝土方式时的混凝土输送泵和泵管的安放拆除清理等内容的人工费;除垂直运输机械外的机械及小型工具使用费、混凝土余料的利用、浇筑混凝土时楼层下混凝土渗漏清理、混凝土施工缝的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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