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场所安全警示标志.docx
工作场所安全警示标志
工作场所安全警示标志
甲方:[公司名称或单位名称]
乙方:[员工姓名]
鉴于甲方作为[公司名称或单位名称]的[职位或工种],乙方作为甲方公司的员工,共同维护工作场所的安全,确保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如下:
一、警示标志的种类及设置
1.甲方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在公司的各个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2.安全警示标志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种类:
(1)禁止标志:如禁止吸烟、禁止通行等。
(2)警告标志:如小心触电、当心火灾等。
(3)指令标志:如必须佩戴安全帽、必须穿戴防护服等。
(4)提示标志:如请保持地面干燥、请勿触摸带电设备等。
二、警示标志的维护与管理
1.甲方负责定期检查、更换、维护警示标志,确保警示标志的完好和有效性。
2.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警示标志的指示,不得擅自拆除、遮挡或损坏警示标志。
3.乙方如发现警示标志存在损坏、脱落等情况,应及时向甲方报告,甲方应在接到报告后及时进行修复或更换。
三、违反警示标志的处罚
1.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三条的规定,造成安全事故或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有权依法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2.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三条的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甲方有权按照公司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停职、辞退等。
四、争议解决
1.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期限],期满后如双方无异议,本协议自动续签。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