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幸福我国公共政策的终极价值取向.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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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幸福:我国公共政策的终极价值取向
作者简介:1.苗振国(1977-),男,河北霸州人,东北大学行政管理专业博士研究生,沈阳师范大学管理学院讲师,研究方向:行政管理、公共政策;
2.王贵忠(1948-),男,辽宁法库人,沈阳师范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行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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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师范大学管理学院,沈阳110034)
【摘要】财富和幸福的不同步增长引发了人们对幸福问题的关注。作为公共政策传统价值基点的公平和效率只是工具性价值范畴,而幸福则是一个更为重要的终极性的价值范畴。公平和效率是社会公众实现幸福的手段或方式,二者内在地统一于社会公众对幸福的追求。公平和效率都不能作为公共政策的终极价值取向,应该将公共幸福确立为我国公共政策的终极价值取向。
【关键词】公共幸福;公共政策;价值取向
一、问题提出的背景
近年来,我国经济一直保持着持续稳步增长的态势,这应该归功于我国一直坚持的“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公共政策价值定位。但是,社会物质财富的高速增长却没有带来公众幸福度的同步提升。据荷兰Erasmus大学的Ruut Veenhoven教授对中国3次幸福指数的调查,中国1990年国民幸福指数为6.64(1-10标度),1995年上升到7.08,但2001年却下降到6.60。2004年12月美国密西根大学社会研究所公布的幸福指数调查也显示,中国在全球幸福指数排行榜中仅能排到第48位。财富和幸福的不同步增长使我们不得不对我国传统公共政策的价值基点——公平和效率产生质疑。
当前,一些学者正试图建立一门新的学科——幸福学,即“研究人类幸福的本质规律并总结为一定的理论方法,用以指导人类获得幸福的应用性科学”。①如芝加哥大学商学院教授、中欧国际工商学院行为科学研究中心主任,奚恺元所研究的名为hedonomics的学科,其中文含义便是“幸福学”。他研究认为,人们生活的目标是幸福,而不是财富,财富只是手段之一,人们生活的幸福程度,也并不取决于财富的多少,而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生活的信念、生活的方式和生活环境中的对比感受等。国际社会也于近年推出了一个用于衡量人们幸福程度的标准,即国民幸福总值GNH(Gross National Happiness的简写)。GNH最早是由南亚的不丹王国的国王日热米·辛耶·旺查克提出的。他认为,政策应该关注幸福,并应以实现幸福为目标。美国的世界价值研究机构开始了“幸福指数”研究,英国则创设了“国民发展指数”(MDP),综合考虑社会、环境成本自然资本。日本也开始采用另一种形式的国民幸福总值(GNC),更强调文化方面的因素。
二、公共幸福的界定
幸福是一个古老的概念,而对幸福作“公共幸福”和“个人幸福”的划分则最早是从托马斯·阿奎那开始的。他认为“全城的公共幸福和一个人的个人幸福不仅有量的不同,而且还有形式上的区别;因为公共幸福在性质上有异于个人幸福,正如部分的性质不同于整体的性质一样。”②
从字面看,“公共幸福”由“公共”和“幸福”两个词语组成。我们认为,公共幸福中的“公共”应该是“为大多数人所享有的”的意思,在当代中国就是“为广大人民群众所享有的”之意。关于“幸福”,伦理学者认为,幸福是“处于一定时间、一定环境中的个体在追求和创造生活的过程中,由于感受和体验到目标和理想的接近与实现而得到身心的满足和愉悦”。③可见,伦理学者将幸福看作一个重要的道德范畴,将其与人生的目的和意义、人的现实生活以及人的理想紧密联系起来。心理学者认为,幸福是“人类个体认识到自己需要得到满足以及理想得以实现时产生的一种情绪状态,是由需要(包括动机、欲望、兴趣)、认知、情感等心理因素与外部诱因的交互作用形成的一种复杂的、多层次的心理状态”。④可见,心理学者将幸福等同于幸福感,或主观幸福感。而经济学者则认为,影响幸福的最基本的要素是效用和欲望。萨缪尔森曾提出一个幸福方程式,即幸福= 效用/欲望。也就是说,幸福与满足程度成正比,与欲望成反比。这里的效用,可以理解为满足,欲望可以理解为需求。
我们认为,作为公共政策终极价值取向的公共幸福,是指大多数社会公众为了个体或集体的美好愿望,在创造以及享受劳动成果的过程中,基于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美满而产生的一种持久的、深刻的、美好的心理状态和心理体验。需要强调的是,作为公共政策终极价值取向的“幸福”,与“快乐”有着本质的区别。快乐侧重于感官方面的满足,而幸福则侧重于精神方面的满足;快乐只是欲望的暂时满足,而幸福则表现为更为持久的满足;快乐往往体现在较为表层的情绪状态上,而幸福往往体现在较为深层的心理状态上。可见,幸福以快乐为基础而又高于快乐。所以,将公共幸福作为公共政策的终极价值取向绝不是倡导政府和公众去追求一时的安逸和享乐。
三、我国公共政策的传统价值基点
公共政策具有各种不同层次的价值取向,就我国而言,公平和效率一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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