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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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2017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
北京大学2017 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采用推荐免试和普通招考两种形式进行,坚
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一、推荐免试
根据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北京大学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接收全国优秀应届
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包括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一)申请与材料
教育部建立“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tm ),作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
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
取得推荐学校推免资格及名额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方可申请。申请者应按照教育部的
要求,登录 “推免服务系统”,在系统中注册和填写基本信息,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费、
接受复试确认和待录取确认等环节。
此外,申请者还须按照我校的相关具体要求进行申请并提交书面材料,详见我校研究生
院网站公布的《北京大学 2017 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办法》(网址 :
/zsxx/sszs/tjms/ )。
(二)初审与复试
1、各院系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通知通过初审的申请者来我校
参加复试。
2、复试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具体差额比例由各院系根据其学科特点和生源状况
自行确定。
3、选拔办法由各院系根据其学科特点制订,笔试或面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选拔办法
一经公布,不得变更。
4、推免生的综合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 分钟。
(三)待录取与公示
1、院系通过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向拟接收的申请者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者在院
系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确认是否接受待录取。若申请者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则视为放弃。
2、2016 年10 月25 日前,院系在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申请者可在院系、研究生院网
站查询公示名单。若申请人对公示名单有疑问,可于公示期内向院系提出。各院系应及时予
以答复。
(四)复审与录取
在正式发出录取通知书之前,我校将对获得待录取资格的推免生按照北京大学有关要求
进行资格复审,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对于录取的推免生,院系在新生报到当日核查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若在入学前未取
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则取消其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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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普通招考
(一)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
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 月 1 日)或2
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只能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以上与所报考专业
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前2 位);除复试外还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部分专业还将加
试实验等科目。
6 、参加专业学位考试考生的报考条件,详见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网页(网址:
/zsxx/sszs/zyxwzsjz/ )上所公布的相关招生简章。
(二)报名办法
1、有关招生院系、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学习方式、招生人数及相关说明,请
见我校研究生院网页 (网址:/zsxx/sszs/shuozsjzjml/)或 “中国研究生招
生信息网”(网址:/ )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2、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考生的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
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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