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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农业银行.doc

发布:2016-11-23约1.06万字共19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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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 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业务操作规程(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业务操作,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第3号令)、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和《中国农业银行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业务管理办法(试行)》,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业务网络由总行(总中心)、分行(分中心)和营业网点共同组成。总行负责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业务的管理和监督;分行负责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业务的组织实施;营业网点负责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业务受理。 第三条 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业务的交易信息采取逐级实时传输的方式,即:营业网点将投资者签约、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转账、客户资料修改等交易申请信息,经分中心实时发送至总中心,总中心将交易确认信息实时下发分中心,分中心转至营业网点。 第四条 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业务发起方式主要包括:营业网点柜台、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等。 第二章 总中心的业务操作 第五条 总中心的日初操作 (一)对系统进行初始化; (二)在业务开始30分钟前启动业务进程。 第六条 总中心的日间操作 (一)接收分中心发送的受理交易信息; (二)接收证券公司发送的信息文件; (三)实时监控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业务交易; (四)及时处理系统运行中出现的异常情况; (五)对系统的运行进行维护。 第七条 总中心的日终操作 (一)日终对当日交易数据备份; (二)对投资者证券买卖资金、基金公司开放式基金买卖资金、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存取等进行清算,并与证券公司进行投资者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账户对账; (三)接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数据,对证券公司代理证券买卖资金进行法人清算; (四)日终后对当日交易处理结果备份; (五)生成并打印数据未上收分行的当日资金清算差额报表,于次日送资金清算部门进行资金清算和划拨; (六)每日做好交易日志。 第三章 分中心业务操作 第八条 分中心的日间操作 (一)实时监控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业务交易; (二)及时协助总中心处理系统运行中和交易处理中出现的异常情况; 第九条 分中心的日终操作。按地区和证券公司生成并打印相关报表,提交相关业务部门。 第四章 营业网点的业务操作 第十条 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业务网点日初操作。交易开始前20分钟做好受理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业务的准备。 第十一条 营业网点日间操作 (一)签约 1、新客户签约 (1)个人投资者申请新客户签约,需填写《证券代理业务协议书》(一式三联)和《中国农业银行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业务申请表》(一式三联),将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同名证券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金穗借记卡一并交银行操作员。 机构投资者申请新客户签约,需填写《证券代理业务协议书》(一式三联)和《中国农业银行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业务申请表》(一式三联),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的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正本或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银行预留印章、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机构股东代码卡原件及复印件、金穗借记卡一并交银行操作员。 (2)银行操作员审核《证券代理业务协议书》和《中国农业银行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业务申请表》填写是否规范、内容是否完整,证件和资料是否齐全、有效,机构投资者盖章是否与预留银行印章一致。无误后进入新客户签约交易菜单刷卡读入金穗借记卡号,提请投资者输入借记卡密码,录入券商机构代码、同名股东代码卡个数,选择股东账号类别及输入股东代码卡号,提请投资者设置存管账户密码与证券交易密码,选择邮寄对账单选项,录入投资者资料,经审核无误,提交系统处理。 个人投资者录入:投资者姓名、证件种类、证件号码、地址、邮编、电子信箱、电话号码。 机构投资者录入:机构名称、证件种类选择营业执照或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证件号码选择营业执照号码或法人组织机构代码、地址、邮编、电子信箱、电话号码。 (3)银行操作人员收到受理成功信息后,打印并审核《新客户签约》回单一式二联,交投资者签字确认,在《证券代理业务协议书》、《中国农业银行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业务申请表》和《新客户签约》回单上加盖银行业务章和操作员名章。银行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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