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书(钻头生产)8篇.docx
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书(钻头生产)8篇
篇1
第一章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XX省XX市共同投资举办合资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合资双方
甲方:XX公司,地址:XXXX,联系人:XXXX,联系电话:XXXX。
乙方:XX公司,地址:XXXX,联系人:XXXX,联系电话:XXXX。
第三章合资企业
名称:XX合资经营企业
地址:XXXX
经营范围:XXXX
第四章注册资本与投资方式
一、注册资本:XX万美元。甲方占XX%,乙方占XX%。
二、投资方式:甲方以XX方式投资,乙方以XX方式投资。具体金额和方式如下:甲方投资XX万美元,乙方投资XX万美元。
第五章董事会与经营管理机构
一、董事会:董事会是合资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资企业的重大事宜。董事会由XX名成员组成,甲方委派XX名,乙方委派XX名。董事长由甲方担任,副董事长由乙方担任。
二、经营管理机构: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合资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总经理由乙方担任,副总经理由甲方担任。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任期均为XX年,可连任。
第六章生产经营活动
一、生产经营活动:合资企业主要生产经营XXXX。生产的产品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包装等要求按照双方协商确定的标准执行。
二、原材料的采购和产品的销售: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工作由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办法按照双方协商确定的标准执行。
第七章财务与会计
一、财务管理:合资企业设立专门的财务部门,负责财务管理和会计工作。总会计师由甲方担任,副总会计师由乙方担任。财务和会计人员由双方共同聘任。
二、会计年度:合资企业的会计年度从公历的XX月XX日起至XX月XX日止。会计年度结束后,必须依法进行审计并编制财务报表。
第八章转让与继承
一、转让: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转让其在合资企业中的权益。若一方违反此规定,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继承:若一方因故无法继续履行其在合资企业中的义务,需将其权益转让给其继承人时,必须得到另一方的同意。继承人必须承担转让方在合资企业中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章终止与清算
一、终止:若因不可抗力或双方同意终止本合同,合资企业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其实施条例进行清算和处理。
二、清算:在清算过程中,合资企业的财产应优先用于清偿债务。清算结束后,剩余财产应按照双方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十章争议解决与法律适用
一、争议解决:若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法律适用:本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若相关法律有变动,应以变动后的法律为准。
第十一章合同生效与其他
一、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后,双方应认真履行各自的义务,确保合同的顺利实施。
二、其他: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篇2
本合同于XXXX年XX月XX日在XXXX市签订
甲方:XXXX有限公司,注册地址:XXXX,法定代表:XXXX
乙方:XXXX有限公司,注册地址:XXXX,法定代表:XXXX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为促进经济发展,共同发展钻头生产事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甲、乙双方决定共同投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一个以钻头生产为主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合营企业”)。
第二条甲、乙双方设立合营企业的目的是:采用先进的技术和科学的管理方法,提高钻头生产水平,增加产品品种,满足国内市场需求,提高产品的竞争能力,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第三条合营企业的名称和法定地址:
合营企业的名称:XXXX有限公司(暂定名,待工商登记确定后正式命名)
合营企业的法定地址:XXXX(暂定,待实际选址后确定)
第四条合营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合营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认缴的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五条合营企业总投资为XX万元人民币(或等值美元),注册资金为XX万元人民币(或等值美元)。